政策法规

2021年上海市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

日期:04-16 作者:佚名- 小 + 大

附件3 饲料标签专项检查内容

序号 重点检查内容
1 标签标示内容是否使用虚假、夸大或容易引起误解的表述,是否以欺骗性表述误导消费者
2 标签是否标示具有预防或者治疗动物疾病作用的内容(含有允许在商品饲料中添加的抗球虫类药物和中药类药物的情形除外)
3 实施许可管理的饲料产品是否正确标明相应许可证明文件编号,是否在有效期内
4 产品名称是否采用通用名称,通用名称是否规范
5 生产者、经营者名称和地址是否符合要求
6 原料组成标示是否规范
7 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是否符合产品所执行标准的要求
8 使用说明是否清晰、准确
9 保质期是否符合要求
10 委托加工产品是否存在不合规标示行为,如含有“监制”“研发”“经销”“营销”“销售”“技术支持”等内容
11 罐装车运输产品的标签是否随发货单一起传送

上一篇:十部委: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

下一篇:农业农村部:推进肉牛肉羊生产发展五年行动方案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阳光

冀ICP备14003538号  |   QQ:472413691  |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  |  电话:0319—3163003  |  

Copyright © 2024 天人文章管理系统 授权使用


首页
分享
留言 搜索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