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督促督办。我部将采取每周调度、情况通报、案件督办、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也要建立情况调度机制,因地制宜采取明察暗访、巡查检查等方式,确保各项工作措施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地方和单位,必要时进行约谈督促。 (五)抓好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特别是网络新媒体渠道,面向养殖、收购贩运、屠宰的生产经营者,开展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宣传,普及法律法规要求,通报违法典型案例,引导树立守法经营意识。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合作,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作用。 请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按要求每周报送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见附件),于6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我部畜牧兽医局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五、联系方式 (一)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饲料饲草处 关 龙 电话:010-59192882 电子邮件:xmjslch@agri.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二)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监督处 邓程君 电话:010-59192694 电子邮件:nybjgc@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三)农业农村部法规司执法监督处 张国桥 电话:010-59193393 电子邮件:zfszfjdc@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附件:“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每周调度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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