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法》规定,经人民银行批准实缴资本5000万以上可以开办农村合作商业银行,拥有两个亿资金者可以开办私人银行,可是不允许农村开办钱户、钱庄。“在农村谁有两个亿资金?谁又愿意实缴5000万去集体‘合作’?这些条文限制的是农村的金融流通,束缚的是正常的民间借贷。”孙大午评论说。 “但在全国十几万亿存款中,农村也就占了两三万个亿,即使这些都返回农村,放开农村的金融市场,又能给国家带来什么样的混乱?其实根本动摇不了国家金融命脉,可能伤害到金融部门的利益。” 他认为,类似问题在工商、税务、畜牧、卫生、水利等部门法规中都程度不同的存在着。 形成这些见解后,他开始和一些学界人士交往。今年三四月间,他借在北京大学、中国农业大学演讲之机,公开宣讲他的观点。这些演讲文章又流传到了网上,在学术界造成不小影响。 孙大午的朋友为他担心,因为很少人会像他一样把核心的观点挥掷出来,有些事实,一旦被揭开,是会让有些人害怕的。他在文章中现身说法,把那么多矛盾一锅端出来,自然要得罪某些部门和某些人了。有句粗话讲:屎不挑不臭,孙大午一下就把这团矛盾捅破了,犯了大忌。 也有人认为他实在“没必要”,他是企业家,尽可以闷头赚钱,不该搅和到学术界去,即使有所思索,也不该公之于众,最后拿个人产业赌博。 潜规则的破坏者 吴思在他的《潜规则》一书中说得很明白,官场上的事,只要弄清楚了背后的潜规则,顺时应变,那么困难就迎刃而解。 但孙大午不吃这一套,他的说法是,身正不怕影子歪。更让当地一些部门头疼的是,这个孙老板很认死理———出了纠纷不是喝酒摆平,而是闹上法庭。 首先他得罪了“土地爷”。大午集团是从100多亩“憋闷疙瘩”发展起来的,企业稍有起色,当地的镇土地所就过来了,说大午违法占地,要罚款1万元。孙大午觉得委屈,没给。然后县里出面,说要罚5万元。最后市土地局把罚款追加到10万。孙大午还是不服:“《土地法》1987年生效,我是1985年占地,怎么会是非法占地?” 对方来个几十辆车,要把大午集团推平。“不要说你建养猪厂、养鸡厂,就是在山坡上搭个牛棚、垒个羊圈都得经土地部门审批,否则就是违法!”孙大午就把当地土地部门告上法庭。 孙大午接着得罪了当地工商部门。大午集团曾生产按摩器,在石家庄上市。有一天他们突然接到一纸工商处罚通知:大午集团假冒大午商标非法销售大午产品。 孙大午纳闷了:“大午”是我的名字,大午集团是我注册的,怎么会大午集团假冒大午商标非法销售大午产品? 但对方说大午的商标没有发公告,所以罚款5万元。孙大午更觉冤枉了:根据商标法,3个月申报、3个月审查、3个月公告,一共是9个月,公告该由你发出,我已经申报了18个月了,我有什么责任? 只好又打官司,但怎么都打不赢。官司拖了一年,最后孙大午讲和:我孙大午有眼无珠,多有冒犯,罚5万我认了。 孙大午和当地税务局也有过一场“乌龙”官司。孙大午接到一个莫名其妙的纳税通知单,限大午集团3天内纳税138万元。他一直守法经营,去问为什么,当地税务局回答:你先纳了税再说。孙大午没有执行这个“通知”,3天后就被封了大午集团的账号。 孙大午浑身有理也无处诉说,只能再告。这时对方说是核实了,只要交16万多元,还加上20万的滞纳金。官司一打就是5年,从县里打到省高级人民法院。 最后事情闹大了,有关部门终于出面调解,结果一夜间就撤了官司。但孙大午一算账,加上被扣后再也拿不回来的钱,大午集团前后损失了100万元。 十几年行政官司下来,孙大午伤痕累累。有人批评他说:孙大午根本不是一个合格的企业家,一个企业除了内部机制和管理外,最重要的是外部环境。 对此,孙大午并不是不清楚,但他仍心存侥幸。今年3月的一次大学演讲中,孙大午对自己企业尚能生存发展作了个悲凉的解释:“可彰而不可学,没有代表性,只是个死里逃生者。” 可惜说完“死里逃生”两个月后,孙大午就被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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