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疫情县的大部分指标能力等级普遍低于未发生疫情县,但发生疫情县的动物疫情报告、被动监测、应急机制等 8 个指标能力高于未发生疫情的县(图 2),说明应急管理相关能力得到提升。
图2 发生疫情县与未发生疫情县防控能力分布 2.2 能力等级具体表现 2.2.1 机构队伍和资源配置情况 2.2.1.1 机构设置 80% 的县达到 4 级以上,设有承担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疫病防控功能的机构;15% 的县为 3 级,主要是农业农村局未设立畜牧兽医管理部门;5% 的县为 1 级,主要是南方某县未设立监督机构和疫控机构,相关职能由市级负责,但工作落实不到位。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分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农业农村局下设的县畜牧服务中心代管三类,分别占 70%、20% 和 10%。乡镇畜牧兽医机构相对独立和纳入综合管理的分别占70%和30%,由县局管理的多于由乡镇政府管理的。 2.2.1.2 人员配备 80% 的县兽医行政管理人员配备为 2 级以下,平均每县 2.4 人,其中 25% 的县只有 1 人。55% 的县疫控人员配备为 2 级以下,平均每县 8.2 人,20% 的县只有 4 人,特别是实验室检测人员数量很少,如南方某县仅有 1 人。65%的县乡镇兽医人员配备为 2 级以下,平均每县 3.4人,有的县只有 1 人,如北方某县畜牧兽医站在岗1 人且由副镇长兼任。75% 的县检疫监督执法人员数量配备达到 3 级以上,其中 35% 达到 4 级以上,25% 为 2 级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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