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漫谈非洲猪瘟防控政策措施

日期:08-21 作者:佚名- 小 + 大

2019年1月2日-批批检、基于实验室检测出证、自查出来48h后即可恢复生产,抽检查出来需要15天后恢复生产;

2019年3月13日-企业自检,入场前头头采血,混样检测;

2019年6月21日-头头采、批批检、全覆盖。

(三)流通控制

2018年4月2日-点对点调运、报检(委托书)、清洗消毒;

2018年8月8日-禁止疫情所在地区生猪及其产品外调;

2018年8月31日-分层限制疫情省市县生猪及其产品外调;

2018年9月11日-暂停疫情省相邻省份生猪外调;

2018年10月18日-取消活畜禽运输“绿色通道”制度;

2018年12月27日-疫区所在县生猪“点对点”调运;

2019年7月16日-跨省调运100%检测,风险评估。


(四)加强车辆监管

2018年10月31日-具备防渗、空间、饮水等条件、跨省调运的应装配GPS、装载前后严格清洗消毒;

2018年11月7日-备案、车辆定位系统、台账;

2018年12月27日-指定通道;

2019年11月13日-车辆备案系统;

2020年3月14日-生猪运输车辆信息化管理;

2020年3月25日-未备案车辆不得承运生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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