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非洲猪瘟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第二版)解读

日期:08-15 作者:佚名- 小 + 大

为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各地科学规范处置疫情,2020年5月29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第二版)》(点击进入)
一、《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第二版)》修订目标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第二版)》共有四个目标:一是常态化防控,在诊断方面表述方式更侧重禽流感等的应急实施方案,保障措施方面要加强常态化防控能力。二是精准防控,明确疫点设置及养殖场、屠宰场、饲料厂和调运等不同主体监测实施方案。三是加强报告疫情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倡疫情处置快,检测阳性或暴发疫情时报告,做好扑杀后的补偿工作。四是增强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的可读性,针对疫情应急实施的不同主体和不同环节明确主体责任,“一个级别,一次说完”,增强整个方案的可读性。


二、《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第二版)》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新增了5方面内容,包括非洲猪瘟疫情属重大动物疫情的表述、疑似和确诊病例的判定主体、屠宰场所的解封要求、疫情保障措施和职责任务分工表、应急处置流程图、监测阳性处置流程图等3个附件。修订了9个方面的内容,包括可疑、疑似和确诊疫情的认定;疫情报告;疫情响应部门协作机构;分级响应的主体;应急处置部门协作结构;疫情划定方式和处置要求;受威胁区处置要求;监测阳性;文字表述。


1.非洲猪瘟疫情属重大动物疫情
在违法违规案件侦办过程中,地方反映,目前暂无明确法律法规等规定“非洲猪瘟疫情属重大动物疫情”,为便于地方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等依法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在《方案(2020年第二版)》首句增加了有关表述,违法违规行为不仅指生产经营的主体,同样包括行业管理部门,此处修订既方便地方办案,也给行政执法部门敲响了警钟。
2.疫情报告与确认

可疑疫情的认定主要是根据现场诊断和流行病学判断。疑似病例认定与《方案(2020版)》相比,增加了第三方实验室的概念,有助于推进县级以上实验室的建设。确诊病例以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实验室诊断信息为准,这既是权力也是责任。所有的疫情认定(可疑病例、疑似病例)都是由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完成,可疑疫情和疑似疫情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认定,但确诊疫情必须由省级以上,通常是由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来认定,涉及到两个省及两个以上的关联省份的由农业农村部来认定。另,疫情的发布,还是按照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条例的规定,所有疫情的发布都是由农业农村部统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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