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一起伪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案件引发的思考

日期:08-04 作者:裴党帅,刘慧,杨智勇- 小 + 大

摘要:为指导执法人员鉴别伪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给基层电子出证工作提供参考,针对一张可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通过出证系统对比、出证单位和人员核查、检疫证明信息甄别、可疑之处分析,推断该证明为冒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养殖场名义,虚构官方兽医姓名,盗用其他合格检疫证明的查询码而伪造的。该行为涉嫌伪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检疫印章。通过深入思考,提出了统一机打检疫证明具体样式,规范电子出证系统,制订机打检疫证明填写规范,推进检疫出证全程电子化等建议。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工作是农业农村部推行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规范检疫出证、强化信息溯源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全国所有省(区、市)均已实现了 A 证的电子出证,出证信息可上传至农业农村部数据库;大部分实现了 B 证的电子出证。陕西省渭南市自 2017 年 3 月起废除手写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全面实现电子出证。在电子出证平台中,渭南市对所有负责出证的官方兽医进行了备案,还出台了《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管理办法》,从市级、县级直至乡镇,都对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证章标志实行专人专账专柜管理,最大限度地规范了检疫证明的使用,有效减少了伪造、变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案件的发生。

近年来,虽然单纯伪造、变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案件较少,但通过虚构出证信息、采用非官方指定平台出证等手段,伪造检疫证明的案件却屡有发生。这类检疫证明真假难辨,给基层官方兽医和监督执法人员造成了很大困惑,严重影响了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调运秩序。本文梳理了一起伪造渭南市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案件,以期为基层执法人员鉴别合格证明真伪,从而严格执法提供参考。

1 案件来源

2020 年 2 月 17 日,A 市 B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简称农委)致函渭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称在该区高速公路拦截的一车从渭南市 C 县运出的生猪,发现生猪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 A)加盖有渭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印章。然而经核对,该证明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平台 / 公众查询服务系统”上信息不一致,请求渭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予以核实。

2 鉴定分析

2.1 关于出证系统

渭南市自 2017 年 3 月 1 日起,实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出证类型包括动物 A、动物 B、产品 A、产品 B,其中动物 A 检疫合格证明见图 1。


 图1 陕西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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