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统筹协调 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有力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建立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建立乡村产业评价指标体系,加强数据采集、市场调查、运行分析和信息发布,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科学评估发展成效。 第二节 加强政策扶持 加快完善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支撑的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可落地、可操作、可见效。完善财政扶持政策,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及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鼓励地方发行专项债券用于乡村产业。强化金融扶持政策,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建立“银税互动”“银信互动”贷款机制。充分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强化担保融资增信功能,推动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体系,明确用地类型和供地方式,实行分类管理。 第三节 强化科技支撑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创新成果产业化,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引导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与乡村企业合作,开展联合技术攻关,研发一批具有先进性、专属性的技术和工艺,创制一批适用性广、经济性好的设施装备。支持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乡村企业,建立健全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指导县(市)成立乡村产业专家顾问团,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第四节 营造良好氛围 挖掘乡村产业发展鲜活经验,总结推广一批发展模式、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弘扬创业精神、工匠精神、企业家精神,激发崇尚创新、勇于创业的热情。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解读产业政策、宣传做法经验、推广典型模式,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协力支持,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