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服务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且鉴于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运输车辆普及ETC和熟悉预约方式还需要一定时间,为确保预约通行政策平稳顺利实施,充分发挥社会效益,交通运输部决定将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政策过渡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在过渡期期间,运输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 (插秧机)的车辆,未安装ETC车载装置,或者安装ETC车载装置但未通过互联网预约,经出口收费站查验,符合条件的也可免收车辆通行费。 过渡期结束后,运输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 的车辆,通过安装ETC车载装置并预约通行方式,享受通行费优惠政策,并依据信用记录逐步降低查验频次;未安装ETC车载装置且未提前完成互联网预约,以及已安装ETC车载装置但在入口收费站未使用或无法正常使用(如被列入ETC用户信用黑名单),领取CPC卡通行的车辆,不再享受免费通行政策。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协调合作金融机构,为货车办理ETC车载装置提供高效优质授信服务。在充分利用现有发行服务渠道基础上,针对货车流动性强、位置分散等特点,深入货物装卸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物流园区等地点,为货车安装ETC车载装置提供便利。 《通知》明确,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紧急通知》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对仔猪及冷鲜猪肉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规范鲜活农产品品种查验,确保全网政策统一,确保符合条件的运输车辆通行费应免尽免。同时,对不符合免费要求的运输车辆,包括阶段性免费通行政策到期的种猪及冷冻猪肉运输车辆,要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和正常通行服务保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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