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5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印发《2020年全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情况实地采样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如下。 疫控防 [2020]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工作总站: 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情况监测评估的通知》(农牧便函〔2020〕411号)要求,我中心定于2020年6月14日至6月23日组织开展2020年全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情况实地采样工作,现将《2020年全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情况实地采样实施方案》印发你们。 2020年全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情况实地采样实施方案 一、采样形式 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辖的1个县、2个乡镇进行实地采样。将从2019年秋防各地上报的备选县(市、区、旗)中随机抽取1个县进行实地采样,在采样人员到达被抽取县所在市(地、州、盟)后告知。对具体采样的乡镇和养殖场(户),由采样人员到县后指定。 二、采样人员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将安排16名采样人员,负责全国(湖北除外)样品采集保存和送检工作。(原则上每1名采样人员要前往2个省份完成采样工作) 三、采样时间 采样人员应与相关省份及时沟通,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具体采样时间,原则上应在6月14日—6月23日期间开展采样工作,并确保不晚于6月23日前完成。 四、采样场点和数量 (1)在被抽取县内,按照以下要求采集样品: 随机抽查4个中小规模饲养场,其中1个鸡场、1个水禽场(没有水禽场的再抽查1个鸡场)、2个家畜养殖场(原则上1个猪场、1个牛场或羊场)。每个规模家禽养殖场至少采集全血样品30份,每个规模家畜养殖场至少采集全血样品15份。(中小规模饲养场是指禽存栏量在1000-10000羽,猪存栏量在50-1000头,牛存栏量在20-200头,羊存栏量在50-1000只。) 抽查2个乡,每个乡至少随机采集牛(羊)、禽全血样品各20份(牛羊和禽全血样品来源均不少于5个养殖户),两个乡镇有效样品总数不少于80份。(暂时不对散养户的猪进行采样) 抽查一个活畜屠宰场,采本省家畜全血样品20份。 (2)全省至少采集190份畜禽全血样品,其中,牲畜全血90份:2个规模场共30份,2个乡镇共40份(不采集猪的样品),1个活畜屠宰场20份,应兼顾猪、牛、羊的全血样品数量比例;家禽全血100份:2个规模场共60份,2个乡镇共40份。 在进行猪的全血样品采集时,同时采一份抗凝血。 五、采样要求 1.全部采样工作(采血、记录、编号、保存、运输等)由地方有关人员协助采样人员完成,采样所需器械由各省提供。 2.同种动物采样先到养殖场,后到散养户。规模场采样时,同一规模场尽量选取不同日龄的动物。散养户采样时,两个乡不少于5户。 3.家畜样品每份不少于5毫升全血,家禽样品每份不少于2毫升全血。在进行猪的样品采集时,要求采一份全血不少于5毫升,同时采一份抗凝血(含EDTA抗凝剂)不少于1毫升。 4.样品编号以“A01~A30、B01~B30、C01~C30、D01~D30、E01~E20、F01~F30”(字母与数字间不要加任何符号)模式编写。不同种类动物以不同英文字母标记(猪A,牛B,羊C,鸡D,鸭E,鹅F)。猪的全血样品用A标记,猪的抗凝血用K标记。用防水记号笔清晰标记。 5.采样人员采样时要做好消毒和防护工作。 6.采集样品应具有相应的质量保障和储运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