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进一步压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各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防控主体责任,打造分工明确、联防联控强大合力,近日,江苏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专门印发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促进各项防控措施落细落实落地,推动全省重大动物疫病稳定控制,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疫情。 责任落实方面,方案要求以县为单元,全面推进镇(乡)、村两级动物疫病防控网格化管理。原则上以村为最小网格单元,也可以利用现有的农村地区新冠肺炎防控网格作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网格。省建立定向常态化调研督导机制,由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领导带队,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组成调研组,每组定向联系一个设区市,对各地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督导,调研情况每个月上报省委、省政府并通报各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 防控措施方面,方案要求各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提前介入,组织专家对新建规模养猪场规划设计等进行指导服务,确保场区布局、生物安全设施设备、规章制度等方面符合生物安全要求。将消毒贯穿于全年防控工作中,自3月开始每两个月开展一次集中消毒周行动,5-6月份安排一次集中灭蝇灭蚊灭鼠活动。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场所清洗消毒制度执行不严、环境抽检非洲猪瘟阳性的,要停业48小时,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并经监测评估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原则上年出栏1万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中心均要自建车辆洗消中心,全面实行生猪屠宰企业生猪运输车辆凭清洗消毒证出厂制度,积极探索生猪运输车辆凭清洗消毒证出入养殖场、屠宰企业闭环管理机制。加强非洲猪瘟检测能力建设,生猪养殖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必须在6月底建成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落实检测人员,并通过省级考核和授权。各市、县要制定辖区内生猪规模养殖场、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中心等关键环节非洲猪瘟监测方案,年度内要实现监测排查全覆盖。年出栏1万头以上的规模猪场要建设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落实专职检测人员,定期对饲养环境、清洗消毒车辆、在养生猪开展监测排查。 监管措施方面,方案要求各地细化免疫耳标管理制度,确保耳标采购、保管、发放、使用、登记、回收和销毁等全过程可追溯到人。组织开展官方兽医遵纪守法规范履职年行动,严厉查处乱出证、买卖检疫票证以及驻屠宰企业官方兽医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严格外埠入苏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查把关,省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收未经指定通道检查签章运入本省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加快推进收集处理体系按规范优化升级,在保证生物安全的基础上全面实施无害化集中处理。加强养殖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推广应用保处联动信息平台,不断提升畜禽养殖保险和无害化集中处理覆盖率。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评价,对不具备防疫等安全条件的,不得从事无害化收集、转运和处理。严打违法违规行为,通过组织专项行动、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涉及票证、耳标、病死畜禽以及养殖、运输、贩卖、屠宰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苏北等线上苗猪交易活跃地区重点打击网上非法贩卖苗猪行为。充分发挥检疫出证系统、屠宰企业远程视频监控作用,严查注水、注胶、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打使用假劣疫苗行为,通过广泛宣传、公布举报电话、定向调研等,对外征集养殖场违规使用非洲猪瘟假疫苗线索,严厉打击使用非洲猪瘟假疫苗等违法行为。 保障措施方面,围绕恢复生猪生产、防控非洲猪瘟技术措施等内容,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集中开展培训服务活动。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生猪产业体系专家,科学设置培训课程,录制授课视频,供生猪养殖、屠宰等生产经营业主自主学习。省级组建讲师团开展巡回讲座,13个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同步上报培训计划并做好组织工作。省级将组织修订下发省、市、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物资储备标准,供各地按标准配备防疫物资。强化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应急队伍演练与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畅通疫情举报渠道,加强舆情监测,对可疑疫情及时组织核查,按程序规范处置疫情,把疫情影响范围降至最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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