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抓好基础性长期性工作 (二十一)加快推进畜牧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在5个省开展生猪全产业链监管监测信息化试点。引导养殖场户建立健全电子养殖档案。大力推广“养殖场直联直报平台”“全国数字奶业信息服务云平台”“全国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平台”“国家兽药产品追溯平台”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快畜牧兽医大数据建设,促进技术、营销和金融等社会化服务与产业融合发展。 (二十二)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畜牧兽医技术支撑机构与产业技术体系的协作,引导围绕当前产业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做好畜牧兽医标准制修订工作,开展“十四五”行业标准体系研究。实施青粗饲料资源开发利用和农牧交错带牧繁农育关键技术集成等技术试验示范项目。 (二十三)深化畜牧兽医国际合作。加强与美国、俄罗斯、德国、日本、法国等重点国别技术交流与磋商。做好进口动物和动物产品风险评估。推进与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世贸组织(WTO)等国际组织和东盟、欧盟等区域组织合作,参与相关技术议题和标准制修订。 (二十四)切实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推动取消兽药广告审批。组织开展下放审批事项抽查。取消乡村兽医登记等许可事项,优化农村兽医资源配置。优化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审批程序,完善评审技术规程,增加评价试验机构数量。落实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备案制度。加快下放菌(毒)种和样本跨省调运审批事项。 (二十五)加快立法工作进程。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规章制修订工作。推动修订《兽药管理条例》,以及《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兽药注册办法》、《生猪屠宰分级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发布新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修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和《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建立饲养场等五类场所选址风险评估机制,推进养殖场分级管理。 (二十六)强化规划引领。组织编制“十四五”《全国畜牧业和兽医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奶业振兴工程建设规划》、《全国现代饲草产业发展规划》、《全国畜禽粪肥利用种养结合建设规划》等规划,引领畜牧业和兽医事业发展。 (二十七)打赢畜牧产业扶贫攻坚战。以“三区三州”、环京津贫困地区、联学共建对口帮扶村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发挥科技服务、金融保险等支持作用,持续巩固扶贫成效。搭建“龙头企业带万户生猪产业扶贫活动”平台,促进项目落实落地,构建脱贫增收长效机制。 (二十八)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生猪稳产保供、非洲猪瘟防控、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应对新形势新挑战,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确保生猪稳产保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硬任务如期完成。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干部职工要求真务实,坚决杜绝“数字达标”、瞒报漏报疫情等情况;依法行政,坚决纠正以“保供”等名义限制生猪及其产品正常流通的不当行为;严明纪律,坚决查处监督执法、检疫出证、行政审批等环节违法违纪行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政风行风。 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疫情防控和畜牧业生产“两手抓”“两不误”,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和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解决当前实际困难加快养殖业复工复产的紧急通知》要求,多措并举推动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千方百计恢复畜牧业正常生产秩序,努力确保肉蛋奶稳产保供,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作出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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