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障措施 一是充分发挥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职责。农业农村部门作为生猪稳产保供的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要求,主动发挥牵头职责,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动地方责任和中央各项扶持政策落实落地,促进生猪生产加快恢复。 二是完善政策落实沟通协调机制。目前,农业农村部已会同有关部门成立恢复生猪生产协调办公室,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也要参照成立恢复生猪生产部门协调机构,主动承担牵头职责,推动资金、土地、环保、金融等政策落地落细。强化进展情况跟踪,按月调度政策落实和生猪生产情况,对标对表抓落实。 三是落实省负总责总要求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在责任落实、规划政策、资金投入、人才支持等方面拿出切实过硬举措,坚决完成恢复生产目标任务。各省(区、市)要按新的形势和要求,进一步细化三年生猪生产恢复任务目标。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省承诺的发展目标和稳产保供工作开展督查,督查结果上报国务院,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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