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我部将加快推进追溯入法,一方面加快推进法律修订进程,并配套建立健全操作性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及制度,加快制定一批追溯管理技术规范和产品质量标准,提高追溯管理法制化水平;另一方面严格执法监管,法律规章出台后,进一步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促进法律法规落实落地。 四、关于将生产经营主体分类纳入追溯管理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门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目前,建设了1个国家农产品追溯平台,24个省建设了28个省级追溯平台,市县两级还建设了785个追溯平台,生产经营主体注册量总计30万家。生产经营主体是追溯平台的主要使用者,他们是否纳入追溯管理对于平台能否切实发挥作用举足轻重。当前,“大国小农”是我们的基本国情农情,我国还有2.3亿农户,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小农户仍将是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小农生产组织化程度较低,标准化生产水平不高,执法监管难度大,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也是开展追溯管理的难点所在。这方面,我们也在不断摸索实践可行的路径和办法,总的考虑是坚持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率先将规模经营主体和绿色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等认证标识农产品全部纳入追溯管理,压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小农户采用承诺合格证的方式逐步实现全覆盖。 下一步,我们将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为契机,建立强制性追溯目录制度,对肉类、蔬菜等重点品种以及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地理标志产品实施强制性追溯,鼓励其他品种开展追溯。对于规模经营主体,鼓励实施信息化追溯,其生产、购销等信息全部纳入追溯平台,小农户实施承诺合格证制度。 感谢你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予以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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