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和农业农村部等9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奶业振兴的若干意见》对加强养殖与加工利益联结、合理分配养殖加工利益提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具体路径。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两个意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理顺奶农与乳企的利益联结关系。一是推动奶业主产省建立生鲜乳价格协商机制,发布生鲜乳交易参考价格并督促乳企和养殖场严格执行,保障双方合理收益。二是监督签订并履行规范的生鲜乳收购合同,对收购合同进行备案管理,探索在主产省建立地市级的生鲜乳收购第三方质量检测中心,减少购销争议,构建公平合理的生鲜乳购销秩序。三是依法查处、公布不履行生鲜乳购销合同,以及捆绑销售饲料、兽药等养殖生产资料的行为,规范生鲜乳交易行为。 五、关于支持种养协同发展 种养一体、农牧结合是奶牛养殖开展的方向。从2016年以来,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开展了奶牛养殖大县整县推进种养结合项目,共支持9个省区32个县开展试点工作,要求每头奶牛配套3亩左右的饲草料地,着力解决奶牛养殖饲草料供应和粪污还田利用的问题。 我国秸秆资源丰富,在畜牧养殖中,奶牛饲用秸秆较少,肉牛、肉羊养殖饲用秸秆较多。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门资金,通过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项目,支持全国各地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通过政府培育环境、政策引导,激发秸秆还田、离田、加工利用等各环节市场主体活力,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探索可推广、可持续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模式。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经验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继续做好饲草料种植和草食家畜养殖协同发展工作,提高秸秆等当地饲料资源利用率,降低草食家畜饲养和粪污处理成本。 感谢您对我国奶业发展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予以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畜牧业兽医局 010—591932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