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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确定稳定生猪生产和保障猪肉供应5项措施

日期:08-21 作者:佚名- 小 + 大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8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部署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确定了五项稳定生猪生产和猪肉保供稳价措施。

会议指出,稳定生猪生产,保障猪肉供应,事关“三农”发展、群众生活和物价稳定。

会议确定稳定生猪生产和保障猪肉供应5项措施:

一是综合施策恢复生猪生产。加快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发放,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生猪调出大县和养殖场(户)的支持,引导有效增加生猪存栏量。将仔猪及冷鲜猪肉运输纳入“绿色通道”政策范围,降低物流成本。

二是地方要立即取消超出法律法规的生猪禁养、限养规定。对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内关停搬迁的养殖场(户),要安排用地支持异地重建。

三是发展规模养殖,支持农户养猪。取消生猪生产附属设施用地15亩上限。

四是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提升疫病防控能力。

五是保障猪肉供应。增加地方猪肉储备。各地要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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