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有关思考 5.1 完善顶层设计,建立行业标准 一是明确车辆消毒检疫的评估标准和处罚标准,以做到评估和处罚有据可依。二是建议将车辆洗消证明补充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中,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备案过的洗消中心开具洗消证明,官方兽医在出检疫合格证时回收洗消证明,做到不消毒不出证,建立长效机制,实行全链条监管,以达到消毒灭病的目的。 5.2 做好政令宣贯,强化责任主体的消毒意识 针对养殖场车辆清洗消毒措施落实不严等问题,需要从根本上提高其对消毒工作的认识。一是政府要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报刊、横幅等纸媒及微信、官网、影音等新媒体,多形式、多渠道提升养殖场消毒意识。二是养殖企业自身要承担起防疫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到清洗消毒的关键作用,主动发挥防控功能。三是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搞好科学研究,加大对洗消剂种类与作用时间、冲洗水压与水温、检测方法与效果评估、监控管理系统等细节的实践研究,对洗消关键环节进行完善,提升洗消效果。 5.3 政府加大财政补助和技术支持 各地农业主管部门可为建设洗消中心争取政府财政支持,对符合标准建设的洗消中心提供财政补助;组织权威专家对洗消中心的建设进行技术指导和效果评估,为洗消中心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和技术支持。 5.4 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执法监管合力 一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生猪产地检疫申报后,应当严格查验运输车辆清洗、消毒情况,发现运输车辆有未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的,按照《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依法行政。二是联合交通运输、公安等多部门力量,密切部门间协作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完善各项监督管理机制,适时开展专项联合检查活动,严厉打击运输车辆不落实消毒检疫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监督执法的强大合力,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 本文作者:白洁,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李瀚明,青海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上一篇:猪场选址规划中水源选择的注意事项
下一篇:浅谈猪舍桁架钢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