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案件也给广大经营业户一个警醒,以后不要抱着侥幸心理,逃避检疫是要承当一定风险的。今后我们动监部门要加大宣传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在宣传法律、法规的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杜绝违法案件的发生,做到违法必究,违法必查,立案一起查处一起的工作态度,制定严格的工作制度和执法程序,做到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形象。 五、提高执法办案水平的几点做法 通过这几年的执法办案总结来看,案件查处工作是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核心和灵魂,是推动防疫、检疫工作开展,保证动物产品卫生安全的关键。这些年来,我市动物卫生监督案件查处工作,无论在案件数量和办案质量上都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现将具体做法介绍如下: 1.加强监督队伍培训,提高办案工作能力。针对执法人员少、范围广、任务重、责任大及办案经验不足的现状,这些年加大了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定期开展执法培训,组织编写了《动物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及执法文书(案卷)制作基本知识手册》,其中包括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相关知识和法律文书制作要求共三部分内容。一是对监督管理的内容、方式、监管环节、措施、手段等进行细化;二是依据《动物防疫法》将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案由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统一制成表格;三是将常用的法律文书制成标准文本,并注明填写注意事项。目前,丹东市监督执法人员人手一册,在实际工作中,已成为不可缺少的“工具书”,从根本上解决了以往案件查处过程中出现的案由不准确、案卷制作、装订、归档不规范等问题,也使每名监督员在掌握动物防疫监督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解执法程序和办案程序,学会使用各种执法文书,提高办案能力等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 2.建立动物卫生信息网络和案件协查联动的工作机制。新《动物防疫法》颁布以后,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监管面和监管范围不断扩大,使得一些跨区域案件很难得到及时有力查处。为了加强区域间信息沟通,便于开展工作,建立了案件协查联动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动物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市所将市县乡三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举报电话和全市监督人员联系电话,统一印制成通讯录,发放到每个监督人员手中,要求随身携带,便于乡镇所在遇到疑难案件和较大案件时能及时上报。通过网络平台联系,对跨县(区)的案件由市所出面协调查处,跨乡镇案件由县(区)所出面协调查处,从而建立起市县乡三级协查联动的工作机制;二是充分发挥乡镇所在案件查处工作中的作用。我们将各种执法文书发放到乡镇所,并指导乡镇所开展案件协查工作。对乡镇所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直接由乡镇所查处;对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报市、县(区)所协助查处,从而拓展了监督工作面,使监督工作延伸到了村、组、饲养场(户)。 3.有效实施了动物卫生监督有奖举报机制。一是完善举报投诉机制。设立24h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人也可通过信件、邮箱、传真等方式进行举报;二是坚持每起投诉举报有记录。每受理一起举报投诉,受理小组负责做好电话记录,确定事件性质、地点、相关事项,将举报情况形成文书,及时上报审批。执法人员必须在2h内赶到现场,进行现场勘验和询问取证。经查证属实的,要即刻按照规定进入法定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查处;三是是因地制宜处理举报投诉案件。对举报情况进行分析,若不属于动物防疫违法行为的案件,做好沟通协调和移交工作;属职权范围的,认真开展跟踪调查,及时做好调查取证,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四是举报投诉案件件件有落实。不管案件大小都有专人负责;五是认真做好回复反馈。要求工作人员及时将核查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对不属于自身管辖的问题,及时转送相关部门,并告知其投诉举报的途径;六是及时兑现举报奖励。经举报查证属实的违法、犯罪案件,经核实符合有奖举报条件的,核查处理完毕后联系举报人,按规定领取奖金。 提高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执法水平,不仅可以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还是动物卫生行政执法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的前提,更有效地促进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开展。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树立预防监督的指导思想,从事后监督、被动监督工作思想向事前监督、主动监督、常态监督、预防监督工作思想转变,不断加强监督执法队伍的自身建设、执法能力建设和行风建设,创新工作思路,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各项任务,为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保证动物产品卫生安全做出应有贡献。 本文作者:杜讴宇/辽宁省丹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