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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结果

日期:06-19 作者:新闻办- 小 + 大

2019年6月19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结果(第五批)的通知》,全文如下:

为规范兽药研究活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兽药非临床研究与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办法》,以及监督检查标准,我部组织专家对华南农业大学等5家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经监督检查,5家单位的35个试验项目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CP”)要求,现公布监督检查结果(附后)。详细信息见中国兽药信息网“兽药GLP\GCP监督检查”专栏。

请各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切实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兽药GCP要求开展兽药研究活动。   

附件:符合兽药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单位和试验项目

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单位和试验项目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试验项目

华南农业大学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

猪药效评价试验

猪生物等效性试验

猪残留消除试验

猪药代动力学试验

禽类生物等效性试验

华中农业大学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

猪药效评价试验

猪药效评价田间试验

猪生物等效性试验

猪残留消除试验

猪药代动力学试验

猪药物代谢试验

猪靶动物安全性试验

禽类药效评价试验

禽类药效评价田间试验

禽类生物等效性试验

华中农业大学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

禽类残留消除试验

禽类药代动力学试验

禽类药物代谢试验

禽类靶动物安全性试验

宠物类药效评价试验

宠物类药效评价田间试验

宠物类靶动物安全性试验

齐鲁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北路243号

禽类安全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禽类有效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兔安全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兔有效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杭州佑本动物疫苗有限公司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10号大街266号

猪安全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猪有效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洛阳惠中兽药有限公司

洛阳市洛龙区白马寺镇站北街66号

猪药效评价试验

猪药效评价田间试验

猪药代动力学试验

猪靶动物安全性试验

禽类药效评价试验

禽类药效评价田间试验

禽类靶动物安全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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