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科研院所服务模式 该模式多为兽医科研人员或院校教师依托所在科研平台,到规模养殖场任技术顾问、专家等,定期或不定期到养殖场兼职从事兽医服务;以及结合科研项目,依托所在单位的实验室,为养殖户提供诊疗、检测、病原分析、技术推广、风险管控等有偿服务。如甘肃有8所兽医专业院校和科研院所,通过建立实习科研基地或提供专家咨询的方式开展兽医社会化服务。 6、信息化平台服务模式 该模式通过通讯、互联网、自媒体等信息化手段,建设面向广大养殖户的开放信息平台,向养殖场(户)提供快捷、高效的信息化畜牧兽医服务。如,吉林省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利用网络信息平台、电话和移动终端等多种媒介,通过专家一对一在线指导、电话指导、视频指导、公众号互动推送等多种形式为全省养殖户提供信息化兽医服务,实现线上线下、场内场外实时专业指导与培训,指导养殖场(户)科学规避疫病风险,及时了解当前动物疫病流行趋势、疫情动态,解读动物卫生监管要求、新发布的法律法规。 二、养殖业兽医社会化服务模式分析 1、兽医服务公司承接模式分析 这种模式能够发挥企业的技术人才优势,通过企业直接引进或培训引领的方式,提升了兽医服务,尤其是防疫队伍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通过培训养殖户、专家坐诊、技术服务车巡回出诊、养殖技术托管等,拓展了服务形式,提升了养殖户的科学养殖水平,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防疫效果。此种模式的利弊目前还不能定论,如果没有政府资金的扶持,仅靠为散养户提供动物防疫、诊疗等服务项目,是否能够做大做强,有待时间来检验。 2、“企业+农户”模式分析 这种模式最大限度地利用了农户的劳动力资源,盘活了农村闲散劳动力和资金,公司在技术、人才、市场、资本上的优势也得到了较大发挥。这一模式的服务对象仅限于养殖企业的合作农户,是以企业生产扩张为目标的一种服务模式,不针对社会其他市场主体,属于企业内部服务性质。该模式中的养殖企业具有专业兽医技术团队,兽医服务水平相对较高,但不会服务于签约农户以外的养殖户,社会化程度较低。 3、“购买产品+服务”模式分析 这种模式作为产品经营的一种手段,不仅能够为养殖户提供兽医服务,也可以提高产品口碑,是一种“双赢”的服务模式。但该种模式服务的目的立足于销售产品,缺乏系统全面的服务技能培训,兽医服务人员仅能提供所购产品相关的服务,服务面窄,服务的质量基本取决于人员的个体素养,服务缺乏专业化和系统性。 4、合作社承接模式分析 这种模式充分发挥了现有村级防疫员的作用,村级防疫员以股东的身份加入合作社,实行自我管理,自主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该模式利用原有村级防疫员队伍,对各村养殖的畜禽进行联合集中免疫,加强了团队合作,能够及时、快速、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过减员增效,提高了防疫员的劳动报酬,增强了防疫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稳定了基层防疫队伍,各项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了加强,是值得推广的模式。但是由于是在原有村级防疫员的基础上组建的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同时服务范围多数局限于动物防疫,业务单一、季节性强,缺乏持续的营业收入。未来通过拓展合作社业务,打破“吃大锅饭”现象,实现自我“造血”,可进一步提高社员收入,也能吸引社会优秀人才加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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