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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4名违法跨省贩运非瘟生猪诉讼案开庭审理

日期:03-26 作者:连春霞- 小 + 大

近日,内蒙古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的4名被告人在媒体上公开向社会公众道歉,并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

2018年9月20日,杨福柱、宋利荣、陈日光、王海龙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跨省从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贩运生猪到呼和浩特市。9月22日晚,在宰前巡检时发现贩运入厂的生猪死亡2头,疑似感染非洲猪瘟,经呼和浩特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诊断中心检验,确认属于感染非洲猪瘟。

呼和浩特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扑杀全部待宰生猪并做无害化处理,控制了非洲猪瘟在呼和浩特地区的扩散。

2019年3月14日,杨福柱、宋利荣、陈日光、王海龙4名被告人妨害动物防疫、检疫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法院开庭审理。据悉,4名被告人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健康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庭审中,4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向社会公众致以诚恳的道歉,并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

经过6个多小时的审理,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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