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 屠宰环节私屠滥宰 第二个方面是屠宰环节私屠滥宰。不法分子未经有关监管部门许可,私设屠宰厂,非法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活动。福建宁德林某某等私屠滥宰案就是这一环节的典型案例。 2018年10月,福建宁德市公安局破获一起私屠滥宰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端掉非法生猪屠宰窝点1处,现场查获生猪20余头。经查,2017年9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等人在未办理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情况下,在漳湾镇私设生猪屠宰窝点,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涉案金额达650余万元。 顶风作案 运输环节非法贩运生猪 第三个方面是运输环节非法贩运。有的企业、个人为减少损失,顶风作案,跨疫区贩运生猪。不法分子通过伪造或非法购买检验检疫证明,使得未经检验检疫甚至传播疫情的生猪成功获得“合法”身份,从疫区运输、销售至屠宰场,虽有合格证明但实际并不合格。办案过程中还发现,一些不法分子请托官方兽医违规开具检验检疫证明问题较为突出。在公布的十起典型案件中,大多数案件都是涉及这一环节。具体看一下四川成都方某某等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案。 2018年11月,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破获 一起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经查,2018年9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方某某等明知辽宁省被划为非洲猪瘟疫省份,仍通过混装货物,出具与实际货物不相符的检验检疫合格证等手段,以成都千之喜食品经营部名义,从辽宁千喜鹤食品有限公司、辽宁开原千喜食品有限公司购入生猪产品68.5吨对外出售。经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其中6批次产品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测均呈阳性。 从已侦破的案件看,不法分子利欲熏心形成了多个环节的地下产业链条。这其中的每一步都有不法分子在钻空子。在这十起典型案件中,多起案件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有当地动物检疫机构或无害化处理站的工作人员伪造、虚开检疫合格证明,或是将本该处理掉的病死猪转手卖掉。 法律专家岳屾山:这些渎职行为给疫情扩散造成了很大危害,在特殊时期一定要依法对他们从快从重处理,给广大人民群众更多安全感。在食品安全、动植物检疫等方面的渎职犯罪,我国在立法层面上的力度就比较大。涉及疫情应及时公开,消除恐慌。各部门应该加强各环节监管,建立联动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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