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日期:09-29 作者:国务院- 小 + 大

第四节 搬迁撤并类村庄

对位于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可通过易地扶贫搬迁、生态宜居搬迁、农村集聚发展搬迁等方式,实施村庄搬迁撤并,统筹解决村民生计、生态保护等问题。拟搬迁撤并的村庄,严格限制新建、扩建活动,统筹考虑拟迁入或新建村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坚持村庄搬迁撤并与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依托适宜区域进行安置,避免新建孤立的村落式移民社区。搬迁撤并后的村庄原址,因地制宜复垦或还绿,增加乡村生产生态空间。农村居民点迁建和村庄撤并,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并经村民会议同意,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集中上楼。

第十章 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第一节 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健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机制,夯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础性工作。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探索多渠道、多样化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路径,提高扶贫措施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着力推动县与县精准对接,推进东部产业向西部梯度转移,加大产业扶贫工作力度。加强和改进定点扶贫工作,健全驻村帮扶机制,落实扶贫责任。加大金融扶贫力度。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引导激励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支持和参与脱贫攻坚。

第二节 重点攻克深度贫困

实施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行动方案。以解决突出制约问题为重点,以重大扶贫工程和到村到户到人帮扶为抓手,加大政策倾斜和扶贫资金整合力度,着力改善深度贫困地区发展条件,增强贫困农户发展能力。推动新增脱贫攻坚资金、新增脱贫攻坚项目、新增脱贫攻坚举措主要用于“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推进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培育壮大集体经济,确保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第三节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加快建立健全缓解相对贫困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持续改善欠发达地区和其他地区相对贫困人口的发展条件,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增强脱贫地区“造血”功能。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压茬推进实施生态宜居搬迁等工程,巩固易地扶贫搬迁成果。注重扶志扶智,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逐步消除精神贫困。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将帮扶政策措施与贫困群众参与挂钩,培育提升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能力。加强宣传引导,讲好中国减贫故事。认真总结脱贫攻坚经验,研究建立促进群众稳定脱贫和防范返贫的长效机制,探索统筹解决城乡贫困的政策措施,确保贫困群众稳定脱贫。

第四篇 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

坚持质量兴农、品牌强农,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农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持续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

第十一章 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第一节 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机制

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建立全方位的粮食安全保障机制。按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要求,持续巩固和提升粮食生产能力。深化中央储备粮管理体制改革,科学确定储备规模,强化中央储备粮监督管理,推进中央、地方两级储备协同运作。鼓励加工流通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自主储粮和经营。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强化粮食质量安全保障。加快完善粮食现代物流体系,构建安全高效、一体化运作的粮食物流网络。

第二节 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

严守耕地红线,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完成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划定工作,确保到2020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46亿亩。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到2022年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所有高标准农田实现统一上图入库,形成完善的管护监督和考核机制。加快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实现精准化管理。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到2022年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0.4亿亩,耕地质量平均提升0.5个等级(别)以上。

第三节 提升农业装备和信息化水平

推进我国农机装备和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加快高端农机装备和丘陵山区、果菜茶生产、畜禽水产养殖等农机装备的生产研发、推广应用,提升渔业船舶装备水平。促进农机农艺融合,积极推进作物品种、栽培技术和机械装备集成配套,加快主要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农机装备智能化水平。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信息进村入户,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产销衔接的农业服务平台,加强农业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提高农业综合信息服务水平。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实施智慧农业工程和“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鼓励对农业生产进行数字化改造,加强农业遥感、物联网应用,提高农业精准化水平。发展智慧气象,提升气象为农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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