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监测

2016—2017年浙江省温州市猪肉及禽类产品药物残留状况调查

日期:08-16 作者:金叶舟,柯建赛等- 小 + 大

药物残留不仅可以直接对畜体产生急慢性毒性作用,引起细菌耐药性增加,还可以通过环境和食物链间接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控制药物残留,不断提高畜产品安全水平。本调查通过对温州市猪肉及禽类产品开展抽样监测,及时掌握畜禽产品中的药物残留状况,以期为畜禽产品安全和兽药监管提供依据。

1 方法

1.1 调查对象选择与采样

2016—2017 年,从温州市 11 个县(市、区)的 224 个主体单位及农户(养殖、加工、流通、销售等)中,采集猪肉、禽肉(鸡、鸭、鸽)、禽蛋(鸡、鸭、鸽)等 3 大类畜禽产品样品共计 565 份(表 1),按《无公害食品 猪肉、猪肝、猪尿抽样方法》(NY/T 763-2004)、《无公害食品 产品抽样规范 第 6 部分 畜禽产品》(NY/T 5344.6-2006)等规定进行采样。

图1 2016—2017 年温州市猪肉和禽类产品抽检调查基本情况

1.2 检测内容设定

所有样品均由温州市农产品检验测试中心统一组织检测,并按样本数和药物参数进行统计。猪肉主要检测磺胺醋酰、磺胺甲噻二唑、磺胺二甲异噁唑、磺胺氯哒嗪、磺胺嘧啶、磺胺甲基异噁唑、磺胺噻唑、磺胺 -6- 甲氧嘧啶、磺胺甲基嘧啶、磺胺邻二甲氧嘧啶、磺胺吡啶、磺胺对甲氧嘧啶、磺胺甲氧哒嗪、磺胺二甲嘧啶等 16 项药物参数;禽肉和禽蛋 2016 年度主要检测金霉素、土霉素和四环素 3 项药物参数,2017 年度主要检测诺氟沙星、氧氟沙星、伊诺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丹诺沙星、沙拉沙星、司帕沙星双氟沙星、恩诺沙星、环丙沙星等 11 项药物参数。

1.3 测定方法

采用《畜禽肉中十六种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 - 串联质谱法》(GB/T 20759-2006),对猪肉样品中的 16 项磺胺类药物残留作实验室定量检测。依照《动物性食品中四环素类药物残留检测 酶联免疫吸附法》(农业部 1025 号公告 -20-2008),对 2016 年采集的禽肉和禽蛋样品进行 3 项四环素类药物残留实验室速测;当被测样品中四环素类药物残留量大于等于临界值时,则采用

《动物源性食品中四环素类兽药残留量检测方法液相色谱 - 质谱 / 质谱法与高效液相色谱法》(GB/T21317-2007)对其进行确证。因本次检测无该类药物残留检出,故无须再对样本进行确证。采用《动物源产品中喹诺酮类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 - 串联质谱法》(GB/T 20366-2006),对 2017 年采集的禽肉和禽蛋样品作 11 项喹诺酮类药物残留实验室定量检测。

1.4 结果判定

猪肉定量检测及 2016 年度禽肉和禽蛋速测,均依据农业部公告第 235 号规定的各项指标对检测结果进行判定;2017 年度禽肉和禽蛋的定量检测除依据农业部公告第 235 号外,同时依据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规定的各项指标对检测结果进行判定。检出禁用药物或超出药物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判定为不合格;凡在同一样品中有一项或多项药物残留检出,即判定该样品为残留检出样本。

2 结果

2.1 猪肉及禽类产品药物残留及超标情况

在 565 份样品中, 药物残留总检出率为2.48%(14/565),总超标率为 1.42%(8/565);在 5584 个药物项目参数中,药物残留检出率为0.41%(23/5 584),超标率为 0.20%(11/5 584);鸽产品及鸭肉中未检出药物残留及超标,猪肉中未检出药物超标。鸭蛋、鸡蛋和鸡肉均有不同程度药物残留及超标,鸭蛋超标率 3.88%,鸡蛋超标率3.41%;鸡肉超标率不足 1%(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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