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考试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20号

日期:06-13 作者:佚名- 小 + 大

2018年6月13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印发第20号公告,全文如下。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20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现就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类别

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类别为兽医全科类。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1.具有兽医相关专业(目录附后)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不具有兽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时间

1.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5—29日。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兽医网(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按照网上报名要求和流程进行报名。

凭学历报名的人员,应选择与本人毕业证书一致的专业、毕业院校、毕业年月,填写毕业证书号;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应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

凭职称报名的人员,应选择与本人职称证书一致的专业技术职称层级及职称取得时间。

3.现场确认

报考人员可在8月20日后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网上预审结果。凭学历报名的人员,如填报的学历信息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信息不一致或查询不到的,视为预审不通过,应进行现场确认;凭职称报名的人员,应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8月20—24日,确认地点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自主选定。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取得国(境)外学历的,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凭职称报名的人员,应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三、考试缴费标准及方式

报考人员可于9月1日后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考试收费标准和具体缴费时间、方式由各省(区、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发布。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应于10月8—21日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8年10月21日。具体安排为:

基础预防卷:上午9:00~11:30。

临床综合卷:下午2:00~4:30。

(二)考试方式

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

上海、辽宁、河南、重庆等4考区试点计算机考试,试点考区考生采取闭卷方式在计算机考试系统答题界面作答。7月15日后,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将发布计算机考试操作软件和演示视频,帮助考生提前了解熟悉计算机考试答题界面、作答方式等。

(三 )考试内容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兽医全科类)》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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