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样品包装与封存要求 1.同一种动物的样品采用独立小包装,并于包装袋(箱)上写明省名和县名;如采集的某一样品被迫废弃,应在原始采样单中删除相应记录。 2.样品采集后立刻做好标记并用封存标签封存好(检查组人员签字)。 3.样品送达北京前,封存标签不能涂改或破损。 (五)样品运输与检测 联络员必须在现场采集全血后24小时内携带样品返回北京,并将样品送我中心兽医诊断室,样品由我中心兽医诊断室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检测。请各地做好协调工作,并协助联络员办理样品运输事宜。 (六)交换意见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与省级兽医主管部门就检查情况进行交流,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七)填表要求 所有表格填写之前须仔细阅读表格及下面的相关备注或填表说明。应完整、清楚、工整填写,不得使用省略或简易符号替代,不得随意对表格进行合并或删除。尤其要记录清楚畜禽免疫背景,如是否免疫A型口蹄疫疫苗,重组禽流感(H5+H7)二价灭活疫苗的生产厂家。 整套表格原件交我中心防控应急处,同时复印采样表格1套跟随样品。 (八)报告要求 1.检查活动结束后,各组组长须按要求提交完整的检查材料,包括: (1)组长汇报材料(包括被检查省份春防工作概况、工作亮点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1000字左右)一式4份及电子稿; (2)各省春防总结报告1份及电子稿; (3)抽查县的综合报告1份及电子稿; (4)按要求准确填制的全套表格(表1至表13),以及表1至表5的电子版(Excel表格在中国兽医网www.cadc.gov.cn下载); (5)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检查报告1份及电子稿; (6)屠宰行业管理工作情况检查报告1份及电子稿(附相关材料复印件,包括《生猪屠宰厂(场)年度监督检查记录表》《生猪屠宰厂(场)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生猪屠宰执法案件目录清单等)。 2.各省春防检查情况总结报告内容:本省春防工作概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亮点和经验(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情况;单项病防治计划、消灭计划和指导意见落实情况;强制免疫疫苗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动物疫情应急管理情况;全省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开展以及监测结果应用情况;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开展情况;边境省份对边境地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部署情况、免疫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应急工作准备情况等),兽医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调查了解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猪A型口蹄疫免疫情况,一类地区奶畜布病免疫情况,小反刍兽疫免疫和监测情况、有条件的省份退出免疫的基础和意愿,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推进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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