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考核引入第三方评估。农业农村部确定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按比例抽取畜牧大县,独立对规模养殖场进行实地调查评估,详细核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建设情况,必要时延伸到第三方处理机构和粪肥还田利用环节。第三方评估结果,将作为核实各省报送数据真实性,确定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和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的重要依据。 第三,考核内容比较全面。考核工作聚焦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重点突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发展方向,是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的具体落实。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方面,既考核地方政府的重视程度,用地、用电、上网电价优惠等政策的落实情况,也考核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发放等监管措施落实情况。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方面,既通过核查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情况,督促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也通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和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有机肥施用比例两项指标,重点考核末端利用情况。 问:各地在考核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已经开展一年多了,绩效考核是对我们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希望各地都能向中央和国务院交一份满意的“答卷”,确保到202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思想认识,把粪污资源化利用纳入政府议事日程,把绩效考核作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全面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理清工作思路,扎实推动工作开展。要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组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抓好落实,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全面总结和客观评价工作进展,实事求是提供有关情况。各地在开展考核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向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反馈。 二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摸清本地规模养殖场和散养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及时通过农业农村部规模养殖场直连直报信息系统填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县要按季度组织报送项目实施情况。有关工作记录和证明材料,及时上传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作为核定数据的重要依据。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等考核指标将由信息系统自动计算得出。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将组织对各地数据报送情况进行核实和抽查,对发现弄虚作假的,严格依法处理。 三是推动省内逐级考核。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参照国家考核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开展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层层传导压力。要结合整县推进政策实施,加强畜牧大县工作考核,推动出台政策措施,引导沼肥配送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支持建立第三方集中处理中心,积极探索企业投入为主、政府适当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市场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