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农业局查处河南郑大肥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肥料案 2016年6月,河南省农业厅陆续接到农资经销商举报,称河南郑大肥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肥料有质量问题,因该企业位于南阳市桐柏县,遂将案件转桐柏县农业局办理。桐柏县农业局会同县工商、公安等部门对案件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河南郑大肥业有限公司生产并销售至周口市的“新鲁西丰”化肥(玉米肥)质量检测不合格,涉案金额89万元。2017年3月,桐柏县法院一审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河南郑大肥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郑某周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60万元,没收非法所得49.8万元。 十、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畜牧局查处宋某锋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案 2017年5月,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畜牧局接到养殖户举报,反映使用的豆粕存在质量问题。郸城县畜牧局对豆粕进行抽样检测后,结果显示其粗蛋白指标不合格。郸城县畜牧局会同公安机关进行深入调查,查明该批豆粕来自郑州八堡市场宋某锋,其在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饲料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假冒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产品生产豆粕。因涉案金额较大,郸城县畜牧局已经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
上一篇:全国进口肉类指定口岸达7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