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支持各地以促进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围绕具有区域优势、地方特色的农业主导产业,着力发展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带和重点生产区域。启动绿色优质农产品示范,通过标准化绿色化生产、全程化质量监管、全产业链经营、产业融合发展,做大做优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示范推广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 四、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13.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在省级推荐基础上,继续创建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同时认定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适当支持。 14.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以镇为平台,引导带动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发展,加强农产品产地加工、包装、营销等,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拓展农业多功能性,发展休闲农业、智慧农业、农业文化产业,支持农业产业化,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15.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示范。继续选择5个省(市)开展示范,依托现有的农村信息服务、金融保险、电商等平台,通过整合资源,完善功能,达到技术、市场、商务、政务等信息一站式服务。信息进村入户采取市场化建设运营,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 五、支持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 16.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突出水稻、小麦、玉米三大谷物,兼顾薯类大豆、杂粮杂豆、棉油糖、菜果茶等品种,选择一批生产基础好、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产业带动强的县开展整建制创建,示范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17.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支持实施意愿较高、完成任务好的农业县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探索公益性与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允许农技人员开展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形式增值服务并合理取酬。支持江苏、浙江等8个省份开展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试点,构建农业科研基地+区域示范基地+基层推广站+新型经营主体的“两地一站一体”链式农技推广服务新模式。在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以及其他有需求地区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 18.农机深松整地。农机深松整地面积达到1.5亿亩以上,支持天津、河北等21个省(区、市)在适宜地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作业深度一般要求达到或超过25厘米,打破犁底层。鼓励依托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东北四省区可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在适宜地区开展农机深翻(深耕)作业补助。 19.牧区畜牧良种推广。对内蒙古、四川等8个省(区)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肉牛养殖场(小区、户),以及存栏能繁母羊30只以上、牦牛能繁母牛25头以上的养殖户进行适当补助。 20.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继续按计划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六、支持农业资源生态保护和面源污染防治 21.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在内蒙古、四川、云南、西藏、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8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和绩效评价奖励;在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实施“一揽子”政策和绩效评价奖励。 22.发展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支持安徽、江西等8个省份实施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以农牧业合作社和相关涉牧企业为主体,建设一批草地规模较大、养殖基础较好、发展优势较明显、示范带动能力强的牛羊生产基地,发展草地畜牧业。 23.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选择重点县分区域、分作物组装推广一批耕地质量建设和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土壤培肥改良和科学施肥服务。 24.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在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继续推进黑土地保护利用,扩大实施范围,新增一批重点县开展黑土地保护整建制推进试点,开展控制黑土流失、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保水保肥、黑土养育等技术措施和工程措施。 2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在农作物秸秆总量大的省(区)和环京津地区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支持150个左右重点县实行整县推进,坚持多元利用、农用优先。 26.渔业增殖放流和减船转产。在流域性大江大湖、界江界河、资源退化严重海域等重点水域开展渔业增殖放流。推动海洋捕捞减船转产工作,支持渔船更新改造、渔船拆解、人工鱼礁、深水网箱、渔港及通讯导航等设施建设。 27.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建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制度,支持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禁捕试点。 28.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继续选择部分生猪、奶牛、肉牛养殖重点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治理,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整市、整省推进治理。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以就地就近用于农村能源和农用有机肥为主要利用方式,改造完善粪污收集、处理、利用等整套粪污处理设施,实现规模养殖场全部实现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努力形成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发展的产业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