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共查处兽药违法案件4200多件。其中,吊销兽药GMP证和兽药生产许可证8个,即去年全国共关停8家兽药违法生产企业。 针对兽药经营环节的查处:针对被查处兽药违法性质的严重性,有10家经营单位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办;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160个,取缔无证经营单位182个,罚没款2116余万元。 2017年各地兽医执法部门,继续实施检打联动制度。抽检兽药产品15815批次,总体合格率97%。全国兽药监督抽检中,发现假冒兽药486批次,同比下降61%。 推动网络兽药打假,依法查处多起利用淘宝网等网络平台,违法经营兽药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涉案金额1176余万元。 2018年,依据《全国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行动计划(2017-2020年)》,重点推动“动物促生长用兽用抗生素”退出,鼓励研制新型动物专用抗生素。 按照“产好药”、“用好药”和“少用药”的总体要求,努力实现动物性食品生产的“用药减量、产品安全”的目标。2018年,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成效。 一是,健全和完善兽用抗生素临床使用管理制度。完成《药物饲料添加剂目录》修订,严格控制和规范使用抗生素类药物饲料添加剂;制定发布《兽用抗生素临床使用指南》,指导养殖环节规范用药。 二是,持续开展兽用抗生素风险评估工作。继续对已批准使用的人兽共用抗生素,分步分类开展风险评估和安全再评价,淘汰存在安全隐患的兽药品种。 三是,积极推动兽用抗生素减量化示范创建。支持养殖大县、龙头养殖企业开展兽用抗生素减量示范创建,带动各类养殖主体科学使用抗生素。以安全、高效、低残留的新型兽药和高新制剂为重点,引导养殖者减少和替代抗生素促生长使用。 四是,深入推动兽药“二维码”追溯体系建设。推动兽药经营企业入网全覆盖,推进兽药“二维码”监管制度落实,尽快实现兽药全程追溯监管。 五是,推动建立兽用抗生素应用监测网络和细菌耐药监测网络。逐步构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运行高效的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网络。调整完善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逐步建立耐药性风险预警和预报机制。 六是,不断加强对外交流合作。主动参与世界卫生组织(WHO)、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等国际组织开展的耐药性防控策略、抗菌药物敏感性检测标准制修订等工作。 加强与发达国家兽药残留和细菌耐药控制机构合作,宣传我国有关工作,营造良好外部环境,提升我国话语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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