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保篇

中国医师协会行业管理对执业兽医管理的启示

日期:01-05 作者:黄长青- 小 + 大

近年来,兽医行业的改革和法制建设不断推进,粗略统计涉及执业兽医管理规范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有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乡村兽医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等。虽然执业兽医管理和规范力度不断加强,但对比中国医师协会在执业医师行业管理、行业组织建设、行业自律和维权服务等方面的成熟经验和建设成就,我们的执业兽医管理规范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医师协会开展行业管理的法律保障和成熟经验

1.法律支持,医师协会参与医师行业管理有法可依

1999年5月1日,国家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简称《执业医师法》)。《执业医师法》是中国制定的第一部有关医师的大法。在其第一章第七条明确规定“医师可以依法组织和参加医师协会”。《执业医师法》的颁布实施为中国医师协会的成立提供了法律依据。中国医师协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获得了行业主管部门的认可,并被授权允许其开展与自身服务宗旨相关的业务,承办卫生行政部门移交或交办的有关工作及其他社会化服务。

2.合法结社,医师协会具有完整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

《执业医师法》的法律条文明确了医师协会的法律地位,通过民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开展医师行业管理的医师协会也就合法结社,有条不紊的开展了执业医师管理工作。因此,2002年1月,中国医师协会在北京成立。中国医师协会是由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及单位会员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群众团体,是国家一级协会、独立法人社团。医师协会前期,其驻会领导是卫生部离退休的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领导兼任;常务理事会、理事会的主要成员由医疗卫生系统行业内的领导和知名专家教授组成,已经形成了全国自上而下,上行下效的组织体系、工作架构和高效运作机制。

3.共建共享,开辟执业医师管理与合作双赢新领域

医师协会何以组织机构健全,何以开展工作有条不紊,成效显著呢?为什么他们的医师行业管理工作能够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支持和认可呢?这一切源于他们的工作有法可依,保障得力;共建共享,合作双赢。我们列举医师协会的一项工作加以说明:

卫生部2007年曾印发《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07〕66号)的通知,对取得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开展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定期考核管理,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的考核。该规定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机构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此外,在这一管理办法的第二章第七条《考核机构》条文中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者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承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目前,国家卫生计生委的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是由卫生部门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建和运行的,这就说明中国医师协会在医师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和行业管理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得到了行业主管部门的认可和信任,已经成为行业主管部门名副其实的参谋、助手和合作伙伴。

二、医师协会管理执业医师带给兽医行业的启示

当前,执业医师管理严格规范,组织机构健全,自律服务工作高效。行业主管部门与医师协会的合作长期进行,十分紧密,我们应该需要研究他们的成功之道。为什么卫生行政部可以授权医师协会开展一些卫生行政事务性工作呢?而我们兽医行业组织没有如此的“特殊待遇”呢?因为医师协会有法可依,反证了我们兽医行业立法的滞后以及执业兽医管理方面的简政放权工作还有不足,向社会组织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还不够多,不够好。分析他们的合作,带给我们以下启示:

1.协同管理,成效显著;行业规范,发展迅速

中国医师协会在对外宣传方面这样介绍协会的工作职责:“中国医师协会是在中国加入WTO和医疗卫生事业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应运而生的。这标志着中国医师队伍的管理,将由单一的卫生行政管理模式,逐步过渡到卫生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协同管理的模式”。由此可见医师协会参与执业医师管理是其主要的工作职责和职能。执业医师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有机结合的的工作时间证明,他们行政执法监督和行业自律管理并重模式就是目前医师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的成功经验;是医师行业迅速发展和执业医师自律规范服务的成功典范与成熟经验。

2.政府主导,协会参与;队伍建设,欣欣向荣

目前,全国上下的执业医师的行业管理和自律规范工作是在政府部门主导下,授权医师协会开展的行业管理和自律服务事务性工作。他们的执业医师成熟管理经验具备了几大成功要素:一是法律授权,师出有名;二是机构健全,工作得力;三是行业认可,公信力强。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合作,推动了医师行业的发展,促进了执业医师队伍的繁荣和稳定。

3.社团改革,管办分离;行业发展,合作双赢

长期以来行业主管部门一直是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主管主办单位,即便按照当前社会组织管办分离改革规定,社会组织需要与行业行政部门脱离主管主办关系,脱离后,行业主管部门依然是相关行业社会组织生物业务主管部门,指导着相关行业的工作。也就是说按照社会组织改革要求,社会组织与行政部门脱离了主管主办关系,但是业务关系上不能脱离;没有上下级隶属关系,依然可以是行业发展的合作伙伴,相互支持,共生共荣。因此,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下的执业医师管理与执业医师自律能够长期合作双赢,得到行业的认同,这样的协同监管模式值得我们兽医行业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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