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山东:关于加快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日期:12-26 作者:佚名- 小 + 大

(五)完善产业经营体系建设。通过政策扶持、市场引导,加快发展肉驴屠宰加工企业的培育和发展,提高阿胶、驴肉及驴奶等产品的深加工能力,促进三产融合,培育新六产,提升产业价值链。通过订单收购、利润返还、参股入股等多种形式,引导加工企业建立稳定的生产基地,与养殖场户或专业合作组织结成稳定的利益共同体。推进品牌战略实施,突出抓好东阿阿胶、福牌阿胶、国胶堂、宏济堂、肴驴肉、保店驴肉等品牌创建,满足市场对高端优质驴产品多元化需求,推动东阿阿胶等中华老字号品牌国际化发展。通过龙头带动,加快发展特色餐饮、观光旅游、文化展览、休闲体验等新业态,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延伸产业链条。以“互联网+”为引领,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网上营销等新业态,促进产销对接。(省畜牧兽医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统筹现代畜牧业发展平台、粮改饲、良种工程等现有政策项目,加强对驴标准化规模养殖特别是龙头企业和省级以上标准化示范场的政策倾斜。统筹利用财政支农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支持驴标准化养殖基地、良种肉驴繁殖基地等建设。鼓励优势地区探索实施能繁母驴扩繁增量补助政策。(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畜牧兽医局负责)

(二)加强金融扶持。加大信贷支农力度,鼓励金融机构采取抵押贷款、联合担保贷款、信用贷款和融资担保等形式,为驴产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鼓励保险公司发展驴业多险种保险业务,切实增强驴产业抵御风险的能力。探索推广活体抵押、保单质押等担保和租赁模式,解决驴产业发展过程中企业和农户贷款难、担保难等问题。(省金融办、省财政厅、省畜牧兽医局负责)

(三)强化监管服务。依法规范从业主体饲养管理、良种引进、投入品使用、粪污处理、疫病防控、病死畜无害化处理、屠宰等行为。及时收集发布市场、政策、技术等信息,加强市场预警,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社会服务水平。(省畜牧兽医局负责)

(四)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畜牧兽医局、省金融办等部门参与的驴产业发展协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驴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驴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省畜牧兽医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金融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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