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兽医

重大动物疫情强制扑杀保险的实施研究

日期:12-20 作者:王冲- 小 + 大

        4、重大动物疫情强制扑杀的可保性
        一个风险是否可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有大量同质的风险存在;(2)损失的发生必须是  意外的;(3)已经发生的损失必须是确定的或可以测定的,即损失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和金额具有确定性(4)被保险人的大多数不能同时遭受损失,否则保险分担损失的职能就会丧失;(5)  保险费率必须合理,使被保险人在经济上能承受。
      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即满足上述五个条件:一是我国各省市均有畜禽养殖业,都有可能暴发重大动物疫情;二是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需要强制  扑杀,扑杀的时间、地点、数量都可以确定的;三  是我国幅员辽阔,重大动物疫情区域性暴发可能性大,蔓延全国的可能性较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在全国各个省市均开办了涉及农业保险  的国有大型保险企业,可将风险向全国分散,保证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四是 1% 的保险费率在政府的可承受范围内,如果政府投入300 万元购买强制扑杀保险,可获得 3 亿元的保险保障,按照国家的补偿标准,可以满足 37.5 万头生猪、5 万头奶牛、10  万头肉牛、60 万只羊、2 000 万羽家禽的扑杀需求,足以应付一般的重大动物疫情。
       5、重大动物疫情强制扑杀保险方案设计  
      保险方案应以地方政府重大动物疫情强制扑杀相关规定为基础,从满足政府实际需求角度设计。
      保险标的:无伤残、疾病,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按免疫程序预防接种且有记录的生猪、奶牛、肉牛、羊、家禽、马。保险责任:保险标的因县级及其以上政府实施强制扑杀,保险人按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保险期间:一年。保险金额:生猪  800 元 / 头,奶牛 6 000 元 / 头,肉牛 3 000 元 / 头,羊 500 元 / 只, 禽 15 元 / 羽, 马 12 000 元 / 匹。保险费率:1%。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一种新的制度安排和市场化的手段,是实现政府自身变革、有效回应民众需求的重要手段。随着服务型政府的加快建设和公共财政体系的不断健全,购买公共服务将成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方式。保险天然具有社会管理功能,因此保险服务将是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通过购买重大动物疫情强制扑杀保险,可以稳定的财政支出应对不确定的公共风险,并可通过保险的放大效应大大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打造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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