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部署实施 在召开全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的同时,部署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由农业部兽医局完成2017年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及指标体系制定工作。2017年1月一2017年12月,农业部兽医局组织培训、检查等工作。 (二)各省(区、市)自评 1.年中自评 各省(区、市)对照绩效指标阶段性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针对性改进。 2.年终自评 (1)各省(区、市)自我评分 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赋分标准,逐项对照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2)提交自评报告 2017年11月30日前,各省(区、市)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能反映本地区特色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的总结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2018年2月28日前,各省(区、市)兽医主管部门根据绩效管理指标完成情况做出总体评价,总结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年度自评报告,连同证明材料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 (三)农业部评估小组现场核实 现场评估核实工作与全国春季、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检查结合开展。2017年6月中旬和11月上中旬,评估小组对各省(区、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分别进行年中和年终现场核实。 (四)年度总结评价 2018年3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省(区、市)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评定,根据年度评估情况及年终评估结果,起草《农业部2017年度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总结报告》,客观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总结绩效管理成效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2018年4月下旬,农业部兽医局将综合评价分数、评估等次建议及工作总结等报部绩效办,由部绩效办按程序统一报批。 六、结果运用 (一)通报表扬 在2018年年中有关农业会议上对2017年度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评定为优秀等次的省(区、市)兽医主管部门予以表扬,并以部函的形式通报相关省级人民政府。同时,选取1-2个与上年相比总分增加、名次提升、或者工作进步明显的省(区、市)兽医主管部门,与优秀单位一并通报表扬、一并发函通报相关人民政府。 (二)综合运用 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省(区、市)兽医主管部门,农业部在基层防疫体系建设项目安排、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经费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 七、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各省(区、市)应成立相应的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辖区的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处室或牵头部门,具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部绩效指标扎实有序完成,并于2017年9月30日前通过延伸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将人员名单报农业部兽医局备案(需同时报送牵头处室名称和联络员姓名及联系方式)。 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各省(区、市)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的督促检查,不定期组成督查组重点对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政策执行效力、资金拨付等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及时整改。鼓励结合本省(区、市)实际,参照农业部的做法,对市县级开展延伸绩效管理。 三是严格工作纪律。在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保密纪律,切实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人:农业部兽医局林湛椰 电话:010-59192858 传真:010-59192840 邮箱:syjzhc@agri. gov. cn 附件:3-1.农业部2017年度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全文点击下载:附件: 农办办34.ce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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