粪污资源化利用保障措施 (1)加强财税政策支持 种养循环一体化工程;畜牧大县和果菜茶大县为两大重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装备实行敞开补贴。 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和大中型沼气工程;沼气、天然气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沼气、天然气开展碳交易项目。 地方政府加大投入;积极推广使用有机肥;地方政府和社会设立投资基金;创新设施建设和运营模式。 (2)统筹解决用地用电问题 落实畜禽规模养殖规划用地,与土地利用总规划相衔接; 完善规划养殖设施用地政策,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有机肥生产制造设施,用地占比及规模上限; 落实规模养殖场内养殖相关活动农业用电政策。 (3)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 布局:优化调整养殖布局;粮食主产区和环境容量大区域; 装备:标准化养殖场现代化装备;规模养殖场资源化利用设施; 疫病:畜禽疫病防控措施;降低发病和死亡率; 饲料:标准化、规范化饲养;提高饲料转化率及综合生产能力。 与以往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相比,此《意见》在具体内容和措施上有以下几点区别:严把入口关,完善环评制度,粪污处理用地纳入环评;严格过程管理,以地定畜,建立肥料化还田利用渠道;强化责任落实,地方政府管理责任、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注重绩效考核,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管理、建立奖惩机制;构建发展机制,社会化服务组织、打通粪污还田利用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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