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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规划(2017-2025年)

日期:05-31 作者:国家发改委- 小 + 大

    5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其官网发布和农业部、质检总局、国家林业局联合制定的《全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规划(2017-2025年)》(下称《规划》)。
  《规划》针对当前动植物保护形势和存在的瓶颈问题、薄弱环节,重点提升监测预警、预防控制、应急处置、检疫查验能力,为构建上下贯通、横向协调、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动植物保护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规划》指出,我国仍存在现有动植物保护体系的检疫与防治手段相对落后、科技含量不高、应对突发和大面积灾害能力不强等困难和问题。
  对此,《规划》提出了三大工程:动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能力提升工程,总投资达175.56亿元。
  其中,动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投资70.74 亿元。用于动物疫病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15.04 亿元,动物防疫技术支撑能力建设 14.01亿元,动物卫生监督能力建设 16.41 亿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 15.96 亿元,兽药质量监察能力建设 9.32 亿元。
  一、动物疫病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一)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
  为及时准确掌握优先防治病种流行态势和病原分布状况,选择具备实验室人员、技术和经费保障条件的 238 个地市级动物防疫机构提升病原学监测能力,重点承担国家下达的禽流感、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等优先防治病种的病原学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信息直报任务,实现动物疫病早发现、早预警功能。“十三五”期间,重点在畜禽养殖密集区建设48个区域中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升级改造兽医实验室,配备 PCR 仪、生物安全柜、高压灭菌器等病原学监测诊断设施设备。
  (二)边境动物及陆生野生动物疫情监测站
  为加强边境动物及陆生野生动物的疫病监测预警和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外来病风险防范需要,在外来病传入高风险区的内陆边境县和团场建设 211 个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其中新建47 个、续建 164 个,承担国家下达的边境地区禽流感、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等优先防治病种以及重点防范外来病的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巡查监视和信息直报任务;完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系统,选择重点区域建立 300 处野生动物疫病预警监测站,突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整体提升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测水平。项目建设内容,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主要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改造实验室,配备动物疫病监测诊断设施设备;野生动物疫病预警监测站重点建设监测信息采集、报告、分析、早期预测预报系统,配备监测、样品采集、保存运输、野生动物救护隔离、防护消毒及应急处置设施设备等。
  (三)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监测中心及区域中心
  依托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建设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及流行病学中心;依托北京和江苏分别建设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参考物质中心(其中,江苏只挂牌不安排投资);在水产养殖集中的省区,建设 29 个水生动物疫病监控中心(其中新建17 个,改扩建 12 个);综合考虑水产养殖产量、疫病发生规模、资源配置、服务半径等多种因素,选建46 个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监测区域中心。共同承担全国和各重点区域水生动物疫病监测、疫情收集、汇总、分析、预报预警,重要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及水生动物卫生状况评估,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重大外来水生动物疫病调查及防控技术实验示范推广,水生动物药物耐药性普查、监测、分析及发布等工作。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实验室,购置水族系统、离心机、生化培养箱等试验设备。“十三五”期间,建设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及流行病学中心、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参考物质中心,新建 17 个、改扩建 7 个省级水生动物疫病监控中心,建设 20 个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监测区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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