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农业部:严厉打击违法使用兽用抗菌药物行为的通知

日期:03-20 作者:新闻办- 小 + 大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加强兽用抗菌药物监管作为一项长期重点任务,精心谋划、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要充分调动饲料、兽药、动物卫生监督、农业综合执法等各方面力量,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能力。要将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单位,建立健全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监督举报机制,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完善举报受理、处置和反馈工作程序,鼓励对提供重大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二是建立检打联动机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大现场检查和抽样检测力度,发现违法违规线索一查到底,快速处置严格执法,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通过公开通报、媒体宣传、网络公示等形式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对违法行为的高压震慑。三是建立信息通报共享机制,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跨地区违法违规行为线索,要及时通报相关地区。性质恶劣、影响面大的违法行为,还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三)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各省(区、市)畜牧兽医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规模养殖场(户)进行重点排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要加强工作落实情况督查,按季度向我部报送工作进展、典型案例等情况。各地在工作中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农业部畜牧业司、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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