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

日期:01-22 作者:农业部- 小 + 大

  (二)加大支持力度
  树立人才投资优先理念,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中央财政继续通过专项补助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各地也要加大投入,提高标准,实行差异化补助。要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制度,推动农民职业教育纳入国家职业教育助学政策范畴,鼓励农民通过“半农半读”等方式就地就近接受职业教育。争取发展改革等部门支持,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化条件建设列入基本建设规划,改善教育培训条件,提升教育培训能力。综合运用项目、信贷、保险、税收等政策工具,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三)强化督导考核
  各地要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纳入农业现代化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工作督导制度,强化分类指导。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中央对省、省对市县绩效考评机制,将培育对象的满意度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满意度考核。强化考评结果应用,当年考评结果和下年度任务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四)营造良好氛围
  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奖励激励和典型宣传力度,继续开展“全国十佳农民”“风鹏行动—新型职业农民”“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全国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等评选资助活动,鼓励农业企业等市场主体对新型职业农民提供资助和服务。要及时总结各地的实践探索,形成一批好经验、好典型、好模式,树立发展标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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