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

日期:01-22 作者:农业部- 小 + 大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现代农业发展关键在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就是培育中国农业的未来。“十三五”时期,农业现代化要取得明显进展,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道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迫切需要把农业发展方式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加快培养一批综合素质好、生产技能强、经营水平高的新型职业农民。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保障。长期以来,我国劳动力、资金、土地等要素资源大量从农村流向城镇,导致工农、城乡发展失衡,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根本是要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迫切需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推动农民由身份向职业转变,逐步成为体面的职业,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吸引一批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科技人员等到农村创新创业,带动资金、技术、管理等要素流向农村,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繁荣农村经济,缩小城乡差距。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重点难点在农民,尤其是贫困地区的农民。农村全面小康,关键是要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目前,农民增收的渠道还不多、能力比较弱,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迫切需要培育一支创新创业能力强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推动农村产业转型升级,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贫困农民增收致富,确保农村不拖全面小康的后腿。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把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作为重大战略,以提高农民、扶持农民、富裕农民为方向,以吸引年轻人务农、培养职业农民为重点,建立专门政策机制,完善培育制度,强化培育体系,提升培育能力,通过培训提高一批、吸引发展一批、培养储备一批,加快构建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人力基础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具有公共性、基础性和社会性,要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统筹协调,制定扶持政策,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培育条件,营造良好氛围。
  坚持市场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尊重农民意愿,突出问题导向,满足农民需求,调动农民参与培育的积极性;建立各类主体参与培育的有效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增强培育活力,规范培育行为,提高培育质量。
  坚持立足产业。把服务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作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主线,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着力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促进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做大做强。
  坚持精准培育。着眼构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科学遴选培育对象,分产业、分类型、分层级、分模块实施教育培训,强化规范管理、政策扶持和跟踪服务,把职业农民培养成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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