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的方案》解读

日期:09-30 作者:农业部- 小 + 大

        问:请问国家将优先选择在哪些地区开展试点?如何自主申报成为试点?对试点地区将进行怎样的集中管理?
        答:我们拟优先选择工作有基础、种养殖规模较大、地方有积极性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以及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所在县市开展试点。今年主要结合现有投资渠道在一些县(市)开展试点。后续年度将根据试点情况和年度财政支持情况逐步推进。
        各地应按照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统筹推进试点申报、实施与管理工作。在试点申报上,由农业部等有关部门确定试点标准、内容、目标及各省试点指标;省级农业等部门组织申报、审核,并按分配的指标确定本省试点县(市)名单;县(市)自愿申报。在组织实施上,由试点县(市)制定实施方案,加强资金整合和投融资创新,探索以企业为主体的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机制,保障工程设施持续运行和长久发挥作用。在管理考核上,试点县(市)加强工作自查,主动公开项目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省级农业等相关部门加强项目定期调度、考核评估和技术服务,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农业部等部门;农业部等有关部门加强跟踪指导,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模式和机制向全国推广。
        问:对于试点地区,将有怎样的支持政策?
        答:中央和省级农业等有关部门积极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推动项目资金向试点县(市)倾斜。针对不同建设内容,分别采取相应投资方式予以支持。对于开展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试点,充分利用沼气工程、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奶牛肉牛肉羊标准化养殖小区(场)等现有投资渠道予以支持。对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试点,各地采取多种方式,探索以企业为主体的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运行机制。对于有机肥加工厂、沼气纯化等利用内容,积极探索市场化方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
        此外,各地要积极完善配套政策。优先落实项目建设有关土地、水电等条件,将秸秆和畜禽粪污等储存用地按照设施农业用地管理。鼓励各地探索对沼气、秸秆发电企业的上网价格及有机肥生产企业的支持政策,实现与市场上其他相互替代产品的平等竞争。强化技术创新转化,围绕产品开发,分类开展科技创新,加强成果转化应用。营造良好氛围,强化政策宣传、技术业务培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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