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十三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

日期:09-01 作者:农业部- 小 + 大

  (四)推进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便捷普及
  加快建立新型农业信息综合服务体系,集聚各类信息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机制和方式,大力发展生产性和生活性信息服务,提升农村社会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农业农村信息服务普及。
  1.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
  坚持把信息进村入户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基础性工程来抓,将其打造成“互联网+”在农村落地的示范工程。加快益农信息社“整省推进”建设速度。构建信息进村入户组织体系,不断完善部管理协调、省统筹资源、县运营维护、村户为服务主体的推进机制。强化制度规范建设,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和标准体系,探索将信息进村入户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建立政府补贴制度,研究出台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积极引导电信运营商、电商、IT企业、金融机构等共同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健全市场化运营机制,推动组建信息进村入户全国和省级运营实体。突出公益性服务,协同推进经营性服务,不断完善以12316为核心的公益服务体系,丰富便民服务内容,推进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提升体验服务效果。上线运行信息进村入户全国平台和家庭版、村社版等移动终端应用系统,支持各省(区、市)建设区域性数据平台。围绕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强化益农信息社的数据采集功能。加大涉农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力度,协调推动村务公开、社会治理、医疗保险、文化教育、金融服务等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
  2.加强农民信息化应用能力建设
  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服务主体、新型职业农民和农业部门工作人员开展农业物联网、电子商务等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提升技术水平、经营能力和信息素养。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信息化建设,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在线教育培训、生产经营支持、在线管理考核等服务。加快提升农业技能开发工作信息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利用各级农业部门现有培训项目、资源和体系,动员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组织农民手机使用技能竞赛,推介适合农民应用的APP软件和移动终端,为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支持生产、提升技能、学习交流的平台和工具。加强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开展农技人员专业化培训,实现科研专家、农技人员、农民的互联互通,提升农技人员的业务素质,为农民提供精准、实时的指导服务。
  3.促进农业信息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信息化建设,支持科研机构、行业协会、IT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发展生产性服务,并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全程托管、农业植保、病虫害统防统治、农机作业、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农业气象“私人定制”等服务,推动分享经济发展。鼓励农民基于互联网开展创业创新,参与代理服务、物流配送等产业基础环节服务。利用“互联网+”创新农业金融、保险产品,增强信贷、保险支农服务能力。推进农业数据开发利用、农产品线上营销等信息服务业态发展,拓展农业信息服务领域。加强农业博物馆现有实体陈列和馆藏农业文物数字化展示。
  (五)夯实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支撑基础
  加强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科技创新与应用基地建设力度,大力培育农业信息化企业,支撑农业农村信息化跨越发展。
  1.加强农业信息技术研发创新
  完善农业农村信息化科研创新体系,壮大农业信息技术学科群建设,科学布局一批重点实验室,加快培育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强农业信息技术人才培养储备。提升农业农村信息化关键核心技术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加快研发性能稳定、操作简单、价格低廉、维护方便的适用信息技术产品,逐步实现重点领域的自主、安全、可控。推动农业信息技术创新联盟建设,搭建农业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提高农业信息化科研基础设施、科研数据、科研人才等资源的共享水平,实现跨区域、跨部门、跨学科协同创新。加快农业农村信息化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强化物联网、大数据、电子政务、信息服务等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为深入推进农业信息技术应用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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