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十三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

日期:09-01 作者:农业部- 小 + 大

  3.大力培育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鼓励建立电商大学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机构,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电子商务应用能力。发挥农业部门的牵线搭桥作用,组织开展电商产销对接活动,推动农产品上网销售。鼓励综合型电商企业拓展农业农村业务,扶持垂直型电商、县域电商等多种形式电商的发展壮大,支持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电商出口交易,促进优势农产品出口。大力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子化交易和结算,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用信息管理系统等。
  (三)推动农业政务信息化提档升级
  政务信息化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抓手。加强农业政务信息化建设,深化农业农村大数据创新应用,全面提高科学决策、市场监管、政务服务水平。
  1.大力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
  完善政务信息资源标准体系,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全面、高效和集约采集,推动业务资源、互联网资源、空间地理信息、遥感影像数据等有效整合与共享,形成农业政务信息资源“一张图”。制定农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和数据共享开放目录,建设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服务平台。推进部省农业数据中心云化升级,提高计算资源、存储资源、应用支撑平台等利用效率。推动形成跨部门、跨区域农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共用格局,有序推动数据资源社会开放,逐步实现农业农村历史资料数据化、数据采集自动化、数据使用智能化、数据共享便捷化。
  2.加快推动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
  加强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完善村、县相关数据采集、传输、共享基础设施,建立农业农村数据采集、运算、应用、服务体系,统筹国内国际农业数据资源,强化农业资源要素数据的集聚利用。加快完善农业数据监测、分析、发布、服务制度,建立健全农业数据标准体系,提升农业数据信息支撑宏观管理、引导市场、指导生产的能力。推进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涉农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加强数据资源挖掘应用。
  3.强化农业政务重要信息系统深化应用
  建设智能化、可视化政务综合管理(应急指挥)大厅,升级完善全国农业视频会议系统,满足政务综合管理、日常监管、应急处置和决策指挥需要。顺应移动互联网发展趋势,在确保保密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研发运行移动办公系统,深化农业行业统计监测、监管评估、信息管理、预警防控、指挥调度、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重要电子政务业务系统建设,提高农业行政管理效能。建设高效、集约、统一的农业门户网站与新媒体平台、“三农”舆情监测和“三农”综合信息服务系统,提升对外宣传、舆论引导和政务服务能力。构建农业电子政务一体化运维管理体系,实现运维管理由被动向主动转变,确保安全稳定运行、持续可靠服务。
  4.加强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加快构建农业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完善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安全通报机制,推动信息系统和网络接口整合。加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测评和整改,强化重要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安全保护。实行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提高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实现数据资源安全、高效和可信应用。强化网络信息安全设备和安全产品配备,完善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边界防护及信息流转控制等安全防护手段,建设信任服务、安全管理和运行监管等系统,科学布局灾备中心。增强网络安全防御能力,全天候全方位感知网络安全态势,确保网络环境安全和网络秩序良好,坚决防止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

上一篇: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方案

下一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办法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阳光

冀ICP备14003538号  |   QQ:472413691  |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  |  电话:0319—3163003  |  

Copyright © 2024 天人文章管理系统 授权使用


首页
分享
留言 搜索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