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考试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6号

日期:04-28 作者: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 小 + 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现就2016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类别
  2016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类别为兽医全科类。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2016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1. 具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学历证书取得时间限于2016年12月31日止)。
  2. 不具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时间
  1. 2016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2.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gov.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行报名。
  3. 报名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20日。
  三、考试缴费标准及方式
  考生应根据报考地省级财政、价格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用。收费标准和具体缴费方式由各省(区、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发布。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应于9月16日至10月16日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gov.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6年10月16日。具体安排为:
  基础预防卷:上午9:00-11:30。临床综合卷:下午2:00-4:30。
  (二)考试内容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16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兽医全科类)》为准。
  (三)考试方式
  采用闭卷、笔试方式。
  (四)考试科目
  兽医全科类考试分为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四个科目,总题量为400道,总分值为400分。基础科目包括兽医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动物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兽医病理学和兽医药理学。预防科目包括兽医微生物与免疫学、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学和兽医公共卫生学。临床科目包括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内科学、兽医外科与外科手术学、兽医产科学和中兽医学。综合应用科目包括猪、牛、羊、禽、犬、猫和其他动物疾病的临床诊断和治疗。
  (五)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对报名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如有不符,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2016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生指导手册》〔可在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gov.cn)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上查阅〕,确认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六、考试成绩公布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发布。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在考试结束后确定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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