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综合考虑资源禀赋、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科学规划规模养殖结构和布局,因地制宜发展适度规模养殖,加快转变生产方式,提升产品质量和产业素质,形成优势产业突出,区域整体推进的发展格局。以标准化示范创建为抓手,围绕营养、饲料、畜舍设计、养殖设施设备、模式化饲养管理等重点环节,加快建立适应不同区域特点的肉牛、肉羊标准化技术生产体系和技术规程。通过政策扶持,支持规模养殖场、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等改善设施设备条件,提高设施化和集约化发展水平,优先支持采取自繁自养模式、能繁母畜存栏达到一定标准的规模养殖场建设。在肉牛上,利用省内资源,大力推行农户规模化母牛繁育,按市场需求开展不同形式的集中育肥,发展标准化生产;利用省外资源,积极发展农牧结合的阶段饲养、异地育肥的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在肉羊上,在大力规范异地育肥的基础上,重点发展自繁自育的规模化饲养,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体系。 (四)加强牛羊疫病防控。坚持生产发展和防疫保护并重,加强舍饲肉牛肉羊重大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的免疫检测,加大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力度,建立有效的肉牛肉羊传染病免疫程序。开展免疫抵制与免疫失败控制技术研究,加快传染性胸膜肺炎多价苗和有效治疗药物研制。依据《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动物引进、输出检疫检验制度和隔离观察制度。根据各地养殖规模,规划建设规模适当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对辖区内病死牛羊统一进行集中处理,并对无害化处理进行补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加快推进胶东半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构筑动物防疫屏障。强化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强对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使用监管,规范从业主体的生产运营行为,切实保障牛羊肉质量安全。对出现违规使用投入品、病死畜禽未无害化处理、粪污任意排放污染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处理。 (五)积极促进产业化经营。做大做强一批肉牛肉羊加工企业,改善屠宰加工、品质检验设施装备条件,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开发特色牛羊肉产品,延长产业链条,加强品牌建设,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牛羊屠宰加工行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引导肉牛肉羊屠宰加工企业建立稳定生产基地,通过订单收购、返还利润、参股入股等多种形式,与养殖场户或专业合作组织结成稳定的购销关系。鼓励支持农民合作社、行业协会等农民合作组织发展,提高肉牛肉羊养殖组织化程度。建立集活畜交易、资料供应、信息发布、产品销售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拍卖交易平台,完善加工配送、冷藏冷冻、冷链运输、质量可追溯物联网等设施配套,大力推进产销衔接,降低流通成本。 七、资金测算 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多元化投入相结合,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构建政府投资为引导、企业和农民投资为主体的多元投入机制,确保规划实施取得明显成效。纳入本规划资金测算范围的项目仅包括基础母畜扩群补贴、良种场建设、肉牛肉羊良种补贴、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场、秸秆养畜示范基地、支撑服务体系建设,通过整合中央和省级现有项目资金渠道,兼顾部分可能新增投资,初步测算规划期需要安排投资14亿元(不含社会投资),年度投资规模视实施情况和资金可能安排。社会投资由企业、农民等自主决策,未纳入本规划资金测算范畴。 (一)基础母畜扩群补贴。重点支持达到一定规模的自繁自育养殖场(户)和大型养殖企业,对新增母畜进行补助。 (二)良种繁育改良体系建设。重点对省内省级以上肉牛、肉羊保种场进行扶持,完善设施设备,提高保种能力;扶持达到一定规模的扩繁场进行基础设施改造。加快推进良种推广步伐,实施肉用能繁母牛冻精补贴和优良种公羊更新补贴,提高良种覆盖率。 (三)规模化养殖场建设。重点支持年出栏100头以上的肉牛饲养场和300只以上的肉羊养殖场,加强水、电、路、粪污处理、防疫等配套设施及饲草饲料基地建设,采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进行扶持。 (四)秸秆养畜示范基地建设。围绕秸秆饲料化和牛羊过腹转化,推进农牧结合,优先支持肉牛存栏500头以上或肉羊存栏2000只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企业,建设青贮池、草料库等仓储设施,购置秸秆收获、加工机械及秸秆处理物资等。 (五)支撑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支持肉牛肉羊工程技术中心、数字化登记备案管理系统、可追溯物联网、交易平台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肉牛肉羊产业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撑服务。 |
上一篇:《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