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2015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日期:02-15 作者:阳光畜牧网- 小 + 大


    八、认真做好应急处置
    (十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各层级、各行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培训演练,提高全系统的应急处置技能。强化舆情监测,第一时间掌握舆情。对负面舆情信息,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严防舆情的发酵和蔓延。开展科普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托主流媒体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十八)妥善处置突发事件。高度重视突发问题的应对,力争做到第一时间掌握和报告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果断处置,尽最大努力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坚持举一反三、化危为机,从问题中吸取教训,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制度机制,提升工作水平。
    九、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
    (十九)充实基层监管队伍。编制“十三五”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积极参与农业执法监管能力建设规划的编制与启动实施,努力为基层监管能力和条件的改善争取政策和资金扶持。推动地方农业部门主动争取发改、财政等部门支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农业执法能力建设重点。加快推动地市和县区两级监管机构建设,充实监管人员,落实监管经费,改善监管条件。推进乡镇监管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运行,通过“特岗计划”为乡镇监管机构充实一批专业化的技术人员。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延伸配备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着力解决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十)强化质检体系建设管理。做好农产品质检体系二期规划收尾工作,加强质检机构建设管理、计量认证和资质认可,确保“建得全、管得好、用得了、检得准”。按照大农业的架构和综合建设的思路,稳妥推进农业系统内检测机构整合,贯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探索构建农业检验检测技术合作联盟,加强技术协作交流和协同配合,做大做强农业检测机构。推动建立农产品质检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升基层检测人员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
    十、加强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
    (二十一)推动监管法治建设。按照与《食品安全法》两法并行、相互衔接、各有侧重的原则,加快推动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提炼各地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加快肥料、农药、畜禽屠宰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制修订进程,跟进制定相关的配套规章。增强法治思维,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着力提升基层执法监管能力。
    (二十二)加强工作协调联动。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管、公安部门的联合行动,强化重大问题联合整治和重大案件协同查处。加强农业系统各行业、各单位的协作,推动农技推广与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与检测、质量安全执法与综合执法有机衔接。加强中央与地方联动,动员全系统聚焦重点任务,以绩效延伸考核为载体,推动监管责任落实。通过横向合作和纵向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创建信息沟通顺畅、指挥协调有力、协同配合到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国一盘棋”工作格局。
    (二十三)推进社会协同共治。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树立质量安全自律意识,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把好生产经营关。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约束作用,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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