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四川莱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案。 2013年8月,根据群众举报,四川省成都市农业执法支队会同省动物卫生执法总队、双流县农业执法大队对四川莱邦药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涉嫌违规生产兽药产品。经查,该公司生产的酒石酸泰乐菌素等80个产品为假兽药,共计2512件,货值金额为27.9万元;生产的降脂增蛋散等19个产品为劣兽药,共计713件,货值金额为8.4万元;生产的盐酸林可霉素注射液等5个产品标签违规,共计195件,货值金额为1.9万元;销售了抗病毒1号等5个假兽药产品,共计86件,销售收入为1.2万元。该公司已被处以罚款134.9万元、没收相关产品及包装材料等行政处罚。案件仍在处理过程中。 十、河南鑫汇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南昭阳畜牧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劣兽药案件。 2014年1月,根据群众举报,河南省畜牧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河南鑫汇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南昭阳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设在河南省郑州市的办事机构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大量未经批准及冒充其他厂家的兽药产品和标签。据初步计算,两公司生产假劣兽药、冒充其他厂家生产兽药货值金额共计62万元。目前,该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已拘捕2人,法定代表人正在网上通缉中。 对于兽药监管工作,农业部再次强调,各级兽医管理部门要按照“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大兽药监管力度,严格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的公告》的各项规定,用准、用足、用好处罚尺度,从重处罚触及红线、底线的兽药违法行为。要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范围大的案件,要迅速调查取证,涉嫌犯罪的,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农业部将适时对各地案件的查处情况予以通报,曝光大要案,震慑不法分子,进一步规范兽药市场秩序,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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