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何种品种,何种管理水平或饲养规模的猪场,怀孕前期(配种后30日内)均应避免用药和免疫,以免导致早期流产和胚胎畸形。如欲加强免疫效果,应在怀孕30日龄后,使用怀孕期允许使用的疫苗免疫。保护仔猪的疫苗,多数应在怀孕70-95天(即通常所讲产前20-40天)接种,以保证初乳中有足够的母源抗体。 怀孕70天:肌内注射伪狂犬病灭活苗l头份; 怀孕77天:肌内注射大肠杆菌三价灭活苗1头份; 怀孕84天:肌内注射蓝耳病(繁殖呼吸综合征)灭活疫苗l头份; 怀孕90天(冬季):肌内注射胃轮胃流二联灭活苗l头份: 怀孕90天(夏季):肌内注射链球菌灭活苗l头份。 打算增加更多疫苗品种或增加已经免疫疫苗的免疫次数时,可以在怀孕70天往前推移,直至怀孕36天,往后推移不允许超过怀孕期10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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