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业兼并重组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近期一直牵动人心,细则出台后超70家乳企5年内将消失,6成乳企将面临淘汰等言论纷纷。近日,笔者求证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其负责人明确表示乳业兼并重组细则将在9月出台。 此前,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副巡视员高伏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信部主题日会议上表示,将推动乳粉企业间“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兼并重组,争取2年培育10家年销售收入超过20亿元的大型企业集团,将行业集中度提高到70%以上。细则中包括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扶持建设大型乳企也将是政策重点。 近期,蒙牛百亿获雅士利89.82%股份,中国乳业最大并购案落定,已打响兼并重组第一枪。据内部人士透露,细则出台后,现有127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婴配企业”)可能减少一半,婴配企业将要掀起兼并重组浪潮。 提高产业集中度势在必行工信部支持优质企业兼并整合 高伏表示,全国127家婴配企业,年产量约60万吨,但年产量3万吨以上的企业仅3家,从国内市场看,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品牌仅占高端产品份额的20%~25%。 高伏还指出,要提高产业集中度,支持优质企业兼并整合,特别要注重发挥大企业龙头企业的作用。争取两年培育形成10家年销售收入超过20亿元的大型企业集团,将行业集中度提高到70%以上。 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王黎明也明确提出,婴配企业要实现强强联合,力争在两年之内,使婴幼儿配方乳品的十大品牌企业的产量占社会占有量,由目前的43%提高到60%以上,五年之后提高到75%以上。 婴配企业GMP改造获财政支持工信部计划两年完成 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全行业普遍实施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突出加强企业质量控制、生产原主料和产品检测、安全生产环境、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和环境的改造。在政策规定和资金方面进行支持,优先支持兼并重组企业和转产企业开展GMP改造,计划利用两年时间,通过技术改造等多方面支持,使清理整顿后的行业生产企业全部完成GMP改造并通过认证,高伏介绍。 工信部总工程师朱宏任强调,婴幼儿配方乳企是否具备GMP标准的生产条件,也成为兼并重组的考虑范畴之一。“兼并重组是为了乳粉行业有更好的发展,不会导致垄断。” 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提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要按照GMP标准实施管理。国内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实施的ISO9000认证系统建立在自愿基础上,可选择、删除或补充某些要素。 婴幼儿奶粉审查细则征意见稿公布企业通关成本高 8月初,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3版)》(征求意见稿),审查细则主要有5个要求:一是要求实施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和GMP管理体系(“优良制造标准”,是一套适用于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二是要求有自建控奶源;三是要求企业有研发能力;四是全面提高了管理要求,特别是原辅材料的采购要求;五是全面提高生产条件的要求,如提高了对生产环境的洁净度要求,生产用水要使用纯化水等。 有分析指出,审查细则意在扶优汰劣,重振奶粉行业。审查细则称:奶粉生产企业,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没有完整的生产条件,不予生产许可审查;以婴幼儿配方乳粉或基粉为主要原料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没有完整的干法工艺,不予生产许可审查。 对于企业管理制度审查,审查细则要求:以生乳为原料的生产企业,应有自建养殖场,确保生乳的质量安全。而以全脂、脱脂乳粉为原料的生产企业,应自控奶源。此次,还对奶粉生产企业研发能力制度要重点做审核。 对于企业的研发能力,审查细则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应建立自主研发机构,配备食品相关专业5人以上研发人员。研发机构至少能够完成以下任务:新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跟踪评价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营养和安全、确定产品保质期、研究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因素,提出防范措施。研发机构应有相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及资金保证。 业内人士分析,若顺利通过婴幼儿奶粉生产许可证审核,企业必须大力提升在生产设备设施、原辅料把关、生产过程控制、检验检测能力,人员素质条件,环境条件控制和自主研发能力等方面的条件,而上述这些软、硬件的投入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笔不菲的投资。 |
上一篇:双汇海外“收猪”获美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