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选种的重要作用决定着种猪测定的极重要地位 核心群内种猪的选留,必须依照一定的程序,必须建立在生产性能测定与遗传评估的基础上。因此,任何核心群均须做到:严格测定→准确评估→强度选择。 从全国范围看,在种猪测定方面存在着诸多突出问题。例如,不少种猪企业(核心群场)、少数国家级重点猪场由于负担重、基础差、资金缺乏,或者满足于现时种猪销路尚可,或者对种猪测定、评估与选留的意义认识不强,而不进行种猪测定,或摆上测定架势,马虎测出其不可靠数据应付差事和广告需要,或随意进行遗传评定等等。应该说,不搞场内测定的场,不配称核心群或重点种猪场。 核心群的改良不能停留在短期的计划(如品系培育几年计划),也不能依赖科研项目过日子。应有长远观点,坚持不懈长期地把测定、选种进行下去。品系培育方法并非一成变,亦非只有书上的几种方法。现有品系类别只是相对的。长期坚持测定、评估与选择,加上适当措施,照样能培育出自己的新品系。 2.4 对严格测定、准确评估、强度选择予以全面关注 作者建议,有关部门或企业在组织育种工作时,对选种的三环节――严格测定、准确评估、强度选择给予全面关注。此三环节(或三步骤)缺一不可,否则不可能取得应有的选择效果,核心群的选择进展将成为空话。当前重点确实应放在测定与评估的组织上,应乘农业部全国畜牧兽医总站正确组织有关专家制定《全国种猪遗传评估方案(试行)》并已开始实施的东风一股作气地抓下去。然而要注意的是,强度选择并未引起组织者的足够重视。强度选择做不到,测定与评定将会流于形式,难于解决核心群的遗传进展问题。目前确有这么一些场,入测仔猪少、测定期中途淘汰多、留种头数多、使用质量较次的“候补”公猪多而导致留种率大、选择强度小,核心群年更新率低,达不到“只有一小部分优良个体才能作为下一代的亲体”的要求。这些问题有必要及早解决。 3 组织工作滞后是当前猪育种工作中存在的关键问题 作者认为,从全国范围讲,我国猪育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归根到底,在于国际上已通用并证明有效而又切合我国实际的一些现代育种技术在实践中得不到运用,关键在于组织工作滞后,而不是猪育种理论或技术的掌握上与国外有多大的差距。 3.1 组织工作滞后的表现 1)缺乏统一的全国猪育种的指导或管理机构,也没有技术力量强大的大型猪育种公司。 2)国家种改良指导方案与统一标准有待出台。 3)中期和远期育种(选种)目标有待形成共识。 4)不少育种场在科学测定、评估、留种上俳徊不前。市场机制对种猪测定的作用发挥不够。 5)种猪登记与种猪场考评、核心群认定等制定尚未有效建立,品种组织不完善。优良种猪登记制度已落后于欧美发达国家半个多世纪。种猪场考评标准多数未反映育种工作的基本要求,有的省、地级重点种猪设置过滥,违背了认定种猪场(核心群场)的目的。 6)杂交繁育体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主要在遗传进展的产生与传递上存在问题。如: ――核心群与重点种猪场的评鉴标准欠合理与规范。科技含量不够,种猪改良措施少或缺乏可操作性。 ――父系、母系差异不明显。 ――AI站(网)种公猪质量堪忧。部分县站的种公猪不是来自种猪水平较高、已开展测定工作的育种场,甚至出于短期经济考虑,自行繁殖公猪(美其名曰“自繁自养”)。全国缺乏统一的人工援精站(网)种公猪质量标准与更新规范,某些省地县虽有要求,但标准十分低,或过于笼统,根本无法操作,有名无实。 ――对遗传进展传递体系的建设缺乏主动意识与政策、法规的支持。 7)全国性遗传资源管理方案尚待制定。 8)涉及猪遗传育种领域的科研、教育超前课题须加大力度予以支持。其中含数量技术、分子技术、信息技术,也包括常规技术、基因组技术、MOET技术、克隆技术的结合在选择、杂交中的利用。 下面对上述表现中的几个问题作进一步的讨论。 3.2 猪育种的指导或管理机构问题 必须突破部门、条块分割的体制障碍,联合建立一个全国性猪育种的指导或管理机构。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猪育种业发展的新优势。这种优势表现在:(1)较能适应育种固有的特点;(2)能更好地应对加入WTO;(3)资源配置更合理;(4)有利于促进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5)有利于企业步入市场运作轨道,推进产业化进程。 广东省养猪行业协会及其下属相关组织与依托的畜牧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已分担起这种机构的作用,各系统联合从事种猪的测定、评估与管理,已初见成效。四川省已专门成立了四川种猪管理委员会。这种指导或管理机构的形式、职能与地位尚须通过实践进行探索与总结。 3.3 国家猪改良指导方案育种问题 预计应包括以下内容:(1)育种目标;(2)个体识别体系与记录体系;(3)场内测定与中心测定方案;(4)母猪生产力的测定与管理方案;(9)地方猪种质测试及其保护与利用方案;(10)健康监控方案。 方案宜具体、切合实际并尽可能与国际接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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