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解析

鸡肠毒综合征防治误区与经验

日期:01-20 作者:阳光畜牧网- 小 + 大

    肠毒综合征是一种由多病因引起的肠黏膜发炎、增厚、脱落、出血、坏死等变化的综合性病症,本病一年四季均能发生,但以夏、秋、冬季及气候和温差变化大的时候发生较多,任何日龄都能发生,特别是15~90日龄的鸡多发,30日龄高发,产蛋鸡也能发生,肉鸡发生频率较高。
  近段时间以来,江苏徐州地区该病的发病率逐渐呈上升趋势,由于肠毒综合征虽然可引起生长速度下降、料肉比增高,但引起的死亡率并不是特别大,所以往往被人们所忽视,有的养殖户由于对本病的认识不足,而没有及时治疗,造成鸡群生长速度很慢,料肉比增高,而且极易引起其它疫病继发感染。
  一、病原及表现症状
  肠毒综合征主要病原为霉菌、大肠杆菌、小肠球虫、梭菌等,临床中较常见的症状是排肉丝样、西红柿样便,粪便中含有未消化的饲料,震颤、乱窜、起跳、尖叫、兴奋不安等症状也时有发生。因感染的病原不同,作用于机体时表现的症状也不尽相同,笔者总结了肠毒综合征的病原及表现症状。
  1.病原为霉菌和大肠杆菌时表现为:呼吸困难、消瘦、精神沉郁、排黄绿色稀便,感染严重的鸡群死亡率很高,尤其是雏鸡发病较多。剖检可见肠道水肿,气囊、肺有霉斑。
  2.病原为大肠杆菌和球虫时表现为:呼噜、羽毛蓬乱、粪中带血或呈酱红色,鸡冠苍白、消瘦、黏膜上有坏死斑点,内膜呈麸皮样,粪便发黄,带血丝较多。
  3.病原为大肠杆菌和病毒(非典型新城疫、轮状病毒)时表现为:大群精神基本正常,但采食量提高较为缓慢,粪便稀薄,严重病鸡粪色发绿,内有未消化的饲料颗粒。剖检可见气囊充血、有粘液,肝肿大,肠壁变薄,粪便内常见未消化的饲料,腺胃有零星出血点,肠道淋巴滤泡肿胀,盲肠扁桃体肿胀出血,直肠有点状及条状出血,胸腺充血。
  4.病原为梭菌、大肠杆菌和小肠球虫时表现为:鸡头部震颤、尖叫、奔跑,粪便为烂鱼肠样及西红柿样。剖检可见肠道水肿,像麸皮样,内有西红柿汁样便,有的内有淡黄色泡沫样物质,个别鸡出现心包炎、肝周炎,表现为轻微的呼吸道症状。
  5.病原为梭菌、大肠杆菌、小肠球虫和病毒(非典型新城疫、轮状病毒)时表现为:鸡采食量急剧下降,死亡率较高,大群精神沉郁,逐渐消瘦,冠色苍白,表现为一定的呼吸道症状。病鸡体温升高、头震颤、尖叫、四处乱窜,有神经症状;肠内容物不仅有红色西红柿样物质,还有黄绿色消化不良的内容物,肠壁水肿,剪后自然外翻,个别有黄白色气泡,盲肠扁桃体肿胀出血,十二指肠淋巴滤泡肿胀突起,直肠有点状出血。
  二、发病机理
    由于感染了球虫和细菌等病,引起小肠黏膜发炎,导致肠壁出现肿胀、增厚、出血等表现,继而引起大量的黏膜上皮细胞崩解、脱落、坏死,使肠道的腺体分泌和吸收功能下降,引起营养缺乏、饲料转化率降低、生长速度下降;另一方面,因为球虫等病原的大量繁殖可引起肠道炎症,使黏膜上皮细胞崩解脱落,同时也消耗了养分而造成皮下厌氧环境,使随饲料进入的魏氏梭菌等厌氧菌感染加快,繁殖能力增强,同时产生了大量的外毒素,进一步引起肠道发生损伤,并引起中毒;另外,由于大肠杆菌等肠道菌和病毒的继发感染,使毒素产生增加,从而导致病鸡出现兴奋、疯跑、中毒加深,继而引起精神沉郁、昏迷、瘫痪、头颈震颤等神经症状。
  三、四个治疗误区
  误区一:强制止泻
  很多鸡病都能引起腹泻,肠毒综合征更是如此,发生肠毒综合征后病鸡通常排黄色、暗红色、褐色糖稀样的粪便,很多兽医工作者的第一反应通常是立即用药止泻,仿佛止泻成功与否决定了治疗的成败,但是肠毒综合征死亡率高的原因不在于腹泻,而是自体中毒,因此如果强制止泻反而加剧了自体中毒,死亡率会不降反升,或者是投药数天后效果不佳,按照中兽医上所说的,发生肠毒综合征应该是引导排毒,而不是一味止泻。
  误区二:发病早期用猛药攻之
  在肠毒综合征发现的早期,人们往往像对待其它传染病一样,抓紧时间下猛药治疗,但结果往往是用药后死亡率立刻显现,并且治疗两个疗程以上才有所减轻,为什么?原因很简单,革兰氏阴性菌在肠道大量繁殖,可导致肠道消化功能紊乱,使球虫繁殖释放大量有害物质,再加上使用大剂量抗生素治疗后,革兰氏阴性菌死亡解体释放的超剂量内毒素,可引起机体调节系统紊乱甚至休克死亡。
  误区三:治疗时用多种维生素
  多种维生素可以补充营养、增强机体抵抗力,但是鸡患肠毒综合征时要禁止使用,不但如此,大肠杆菌、沙门氏菌及其它致病菌引起的消化道也不能用。因为发生肠毒综合征时,肠道功能已经紊乱,会造成营养吸收障碍,有害的物质却没少吸收。同时饲料在消化道内和脱落的肠黏膜混合在一起,导致细菌大量繁殖,此时如果增加多种维生素,一则吸收不了,二则增加了肠内容物的营养反而利于有害菌繁殖,对治疗有百害而无一利。

上一篇:种猪管理的43个漏洞

下一篇:当前兽医临床上的用药误区及对策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阳光

冀ICP备14003538号  |   QQ:472413691  |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  |  电话:0319—3163003  |  

Copyright © 2024 天人文章管理系统 授权使用


首页
分享
留言 搜索 我的